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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新闻来源: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 2016-08-31   作者: 计划财务装备处 字号: | |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领导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惩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全省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本级、井冈山检察官学院、江西省宜春新华地区人民检察院、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其中井冈山检察官学院为全额补助事业机构,其他4个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构。

 

第二部分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已剔除涉密项目)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17175.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3197.70万元,较上年下降19.40%;本年收入合计13978.03万元,较上年增长41.15%,主要原因是:2015年下达电子检务工程2360万元以及津贴补贴提标。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3617.13万元,占97.42%;其他收入360.89万元,占2.5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已剔除涉密项目)

本部门2015年度支出总计17175.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326.61万元,较上年增长15.44%,主要原因是:监所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全部在2015年完成支付;年末结转和结余4849.12万元,较上年增长51.64%,主要原因是:年末下达电子检务工程2360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814.66万元,占71.51%;项目支出3511.95万元,占28.4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已剔除涉密项目)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83.94万元,决算数为1219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0%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20.62万元,决算数为1071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8.01万元,决算数为82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1万元,决算数为3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6%;节能环保支出决算数40万元;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17,决算数13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14万元,决算数为15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72%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5996.74万元,较上年增长22.70%,主要原因是:在职、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提标;商品和服务支出1938.51万元,较上年下降4.03%,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有所下降;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25.14万元,较上年下降23.85%,主要原因是:个别支出有所下降。其他资本性支出2532.37万元,较上年增长148.92%,主要原因是:监所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180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已剔除涉密项目)

本部门2015年度机关运行费1073.35万元,较上年增长17.7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里的差旅费等略有升。其中:办公费143.17万元,印刷费13.64万元,咨询费15.18万元,手续费0.82万元,水费20.36万元,电费148.37万元,邮电费72.93万元,物业管理费12.24万元,差旅费162.3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52万元,维修费23.61万元,租赁费45.52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培训费0.43万元,公务接待费20.92万元,劳务费164.86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47.93万元,福利费85.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32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已剔除涉密项目)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0.75万元,决算数为155.54万元,完成预算的51.72%,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8.0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2.52万元,完成预算的16.8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96.21%。主要原因是:出国批次、人次有所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20.92万元,完成预算的83.68%,决算数较上年下降77.2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0.75万元,决算数为132.10万元,完成预算的50.66%,决算数较上年增长42.4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52.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2.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6.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13.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28.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5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32.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91%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2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3辆、一般公务用车5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局的要求,到七月底,我院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省院2015年整体支出评价,得分93分;并指导南铁分院等四家二级预算单位按时按质完成2015年整体支出评价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执行与监督”和“其他检察支出”两个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指导新华派出院完成一个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为优;三是将我院七楼机房改造项目作为2016年绩效考核跟踪项目。

第三部分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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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时间:2016-08-31  作者:计划财务装备处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领导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惩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全省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本级、井冈山检察官学院、江西省宜春新华地区人民检察院、江西省上饶珠湖地区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其中井冈山检察官学院为全额补助事业机构,其他4个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构。

 

第二部分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已剔除涉密项目)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17175.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3197.70万元,较上年下降19.40%;本年收入合计13978.03万元,较上年增长41.15%,主要原因是:2015年下达电子检务工程2360万元以及津贴补贴提标。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3617.13万元,占97.42%;其他收入360.89万元,占2.5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已剔除涉密项目)

本部门2015年度支出总计17175.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326.61万元,较上年增长15.44%,主要原因是:监所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全部在2015年完成支付;年末结转和结余4849.12万元,较上年增长51.64%,主要原因是:年末下达电子检务工程2360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814.66万元,占71.51%;项目支出3511.95万元,占28.4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已剔除涉密项目)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83.94万元,决算数为1219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0%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20.62万元,决算数为1071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8.01万元,决算数为82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1万元,决算数为3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6%;节能环保支出决算数40万元;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17,决算数13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14万元,决算数为15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72%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5996.74万元,较上年增长22.70%,主要原因是:在职、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提标;商品和服务支出1938.51万元,较上年下降4.03%,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有所下降;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25.14万元,较上年下降23.85%,主要原因是:个别支出有所下降。其他资本性支出2532.37万元,较上年增长148.92%,主要原因是:监所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180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已剔除涉密项目)

本部门2015年度机关运行费1073.35万元,较上年增长17.7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里的差旅费等略有升。其中:办公费143.17万元,印刷费13.64万元,咨询费15.18万元,手续费0.82万元,水费20.36万元,电费148.37万元,邮电费72.93万元,物业管理费12.24万元,差旅费162.3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52万元,维修费23.61万元,租赁费45.52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培训费0.43万元,公务接待费20.92万元,劳务费164.86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47.93万元,福利费85.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32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已剔除涉密项目)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0.75万元,决算数为155.54万元,完成预算的51.72%,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8.0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2.52万元,完成预算的16.8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96.21%。主要原因是:出国批次、人次有所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20.92万元,完成预算的83.68%,决算数较上年下降77.2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0.75万元,决算数为132.10万元,完成预算的50.66%,决算数较上年增长42.4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52.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2.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6.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13.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28.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5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32.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91%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2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3辆、一般公务用车5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局的要求,到七月底,我院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省院2015年整体支出评价,得分93分;并指导南铁分院等四家二级预算单位按时按质完成2015年整体支出评价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执行与监督”和“其他检察支出”两个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指导新华派出院完成一个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为优;三是将我院七楼机房改造项目作为2016年绩效考核跟踪项目。

第三部分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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