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支持IPv6网络
新闻发布会 <返回首页
“检爱同行 向阳生长”新闻发布会实录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6-09   作者: 字号: | |


“检爱同行 向阳生长”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6年6月5日

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处处长欧阳晶各位嘉宾和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人民检察院今年举办“开局起步‘十五五’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江西检察实践”系列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以“检爱同行 向阳生长”为主题,发布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有:省政协常委,省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民进江西省委会常委、民进南昌大学委员会主委,南昌大学护理学院教授、博导何朝珠,省级人民监督员、江西建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红林。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检察人员有: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王露茜,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梅岭检察室主任、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梦园。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中国新闻社人民周刊、民主与法制社、检察日报、《法治时代》杂志、江西日报、江西卫视、江西广播电台、新法治报

欢迎大家的到来!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王露茜主任发布白皮书。

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王露茜:2025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历次全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的部署要求,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以纵深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防治为履职着力点,一体推进惩治犯罪、分级矫治、源头预防和社会治理,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近五年首次双下降1检察干警获评2025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3检察干警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3件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一、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情况

(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1.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625人,同比下降4.7%;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261人,同比下降10.9%。其中受理审查起诉人数较多的罪名包括:盗窃罪1578人、聚众斗殴罪560人、抢劫罪336人、诈骗罪317人、强奸罪280人、寻衅滋事罪237人,合计占比77.6%

83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率为19.7%;开展社会调查8765人次;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6658人次;提供法律援助2896人次;落实犯罪记录封存3541人次。

2.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735人,同比上升9.5%;提起公诉1962人,同比下降4.1%。其中起诉人数较多的罪名包括: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

(二)未成年人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办案发现的监护人监护失当等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1183份。

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96件,审查后支持起诉70件。支持起诉案件主要集中于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人格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领域。

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诉讼监督案件84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4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9。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件,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9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0件。

(三)未成年人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99件。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决定不起诉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354人。

(四)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72件。案件办理集中在娱乐场所、旅馆入住、网络保护、食药安全等涉未成年人重点领域。

二、坚持高质效办案,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全省检察机关深化“综合履职、全面保护”工作模式,一体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

(一)依法惩戒未成年人犯罪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意识,对主观恶性较大、犯罪后果较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批捕1849人、起诉2553人,既有力惩戒犯罪,又有效警示教育。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涉罪未成年人,用好不批准逮捕、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制度,同步开展教育矫治,引导重回正轨。省人民检察院编发附条件不起诉参考性案例指导各地检察机关依法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做实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社会调查、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制作社会调查注意事项清单、问卷模板,细化15项社会调查内容,增强社会调查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省人民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研究制定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指引,规范证据收集和审查重点,凝聚严惩合力。鹰潭、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探索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接报警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及时引导侦查,提高取证质效。全流程落实从严要求,相关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刊载。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深挖彻查,打掉一个涉及多省的犯罪团伙,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优秀案例。深入推进“一站式”办案场所实质化运行,协同教育、民政、妇联等单位及社会力量,综合运用经济救助、身心康复、复学就业、法律援助等方式,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持续深化强制报告制度落实,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41件,对未履行报告义务主体移送追责92人次。

(三)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以“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提升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质效。聚焦未成年人民事权利保护,加大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力度,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或提出抗诉,办案规模和质效稳步提升。严格把握支持起诉必要性,对维护自身权益存在困难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支持起诉70件。依法规范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对被不起诉人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无制发检察意见的必要性,及时提出检察意见并加强跟踪督促。积极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指引》,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未成年人公益保护专项行动,指导各地聚焦网络保护等突出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做实分级干预,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

针对未成年人罪错程度、个体差异、诉讼阶段,会同相关单位做实做细分级干预矫治,推动建立阶梯式教育矫治体系,努力促进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一)推动建立罪错行为分级干预机制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确立的“三级预防”体系,加强前端预防、提前干预。省人民检察院指导各地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教育等职能单位,探索建设“轻重不同、各有侧重、梯级衔接”的干预机制。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区分情形明确帮教主体和帮教措施。智慧化赋能分级矫治。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在党委政法委支持下,建立信息共享、任务派发、跟踪问效的线上线下协同机制,形成干预合力。吉水县人民检察院构建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大数据模型,通过对比碰撞数据,区分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针对性进行矫治。

(二)健全与专门学校的衔接机制

依法履行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参与推进专门学校建设。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24项工作举措,指导各地检察机关以选派法治副校长、听取意见、实地走访等方式,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助力专门学校坚持“学校”定位、发挥“专门”职能,做实“精准”矫治。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会同教育、公安等单位制定巩固培优计划,对完成矫治教育未成年人开展为期半年的回访跟踪,深化矫治教育成效。部分地区探索建立驻校检察工作站,常态化参与矫治教育。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在专门学校建立“刘莹姐姐工作站”,每月开展“阳光普法”活动。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与专门学校建立协作机制,定期开展“风禾助长日”送法进校园活动,提供法治教育、心理测评辅导。

(三)扎实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深化与党委社会工作部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广泛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五老”志愿者等力量,参与社会调查、心理干预、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等工作,成功帮助948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省人民检察院指导鹰潭、赣州等地建设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信息平台,以数字化手段解决帮教主体信息互通不足等问题。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涉罪未成年人不捕后“出所必谈+帮教前移”机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思想变化和行为偏差等情况,及时干预挽救。针对未成年人流动犯罪高发、异地帮教难度大等问题,省人民检察院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异地考察帮教协作机制,指导办案检察机关加强与户籍地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实跨地区帮教。彭泽县人民检察院与深圳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组建“委托单位主管+受托单位协助+司法社工配合+监护人定期反馈”的监督考察小组,帮助1名涉罪未成年人在外地继续学业,顺利完成考察帮教。

(四)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执行监督

省人民检察院聚焦在押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监管执法规范和特殊监管制度落实,组织对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加强对集中羁押未成年人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检察监督。新余、吉安等地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巡回检察,既排查问题,又同步开展法治宣讲、心理疏导等工作,助力压实监管主体责任。依法加强社区矫正监督,聚焦交付执行、监督管理等环节,协同做好督促监护及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司法厅等九部门出台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建立分类管理、就学就业保障、协同教育矫治、专题协商等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再犯罪。

四、加强源头预防,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预防是最好的保护。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推动筑牢家庭保护、学校保护防线,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被侵害风险。

(一)推动压实家庭监护责任

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家庭教育指导站建设,积极协同民政、妇联等单位开展监护干预和保护救助工作。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创立南昌市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构建“中心+指导站”机制,同步链接公益场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30余场,覆盖1000余人次。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在每个县区设立“七色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采取亲子沙龙、情景模拟等多元互动方式,让家庭教育指导更接地气、更入人心。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同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着力解决监护不当等问题。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二)助力深化平安校园建设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连续三年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参加江西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校长办公会,与校方会商研判涉校安全态势,指导完善工作机制,引领全省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制定法治副校长职责清单、工作流程与评估标准,推动“普法宣讲+校园安全建设”双重职责落实落细。省人民检察院每半年向省教育厅通报情况,分析校园安全管理难点问题,走访调研案发地区和学校,抓实问题整改。

(三)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省人民检察院与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等单位常态化开展“法治心育进千校”宣讲活动,一体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与法治教育。联合省教育厅拍摄“开学季”法治教育宣传片,制作《防治欺凌 与法同行》等6期专题法治教育节目,为全省中小学生上好“开学法治第一课”。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各地检察机关采取拍摄法治宣传教育片、“云课堂”、法治直播课等方式,增强普法教育吸引力。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立足“铁路+民航”特殊保护场景,在火车站、高铁列车、机场常态化播放普法微视频,打造移动的“法治课堂”。发挥全省27个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开展各具特色的沉浸式、体验式法治教育。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设置主题展区、VR体验区,每月开展“萌娃法治探秘”等活动,覆盖师生1000余人次。

五、强化法律监督,促推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会同有关单位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共同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

(一)聚焦重点行业净化成长环境

持续推进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制度,对中小学校教职员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等开展入职查询,督促有关单位依法清退63人次。针对易发生涉未成年人犯罪的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各地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座谈磋商等方式,督促主管部门强化日常监管,为未成年人筑牢安全防线。南昌、九江、上饶等地检察机关会同职能单位,加强对娱乐场所、托管机构、网约房、民宿等行业的治理。

(二)聚焦重点领域筑牢保护屏障

全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组织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网络空间司法保护。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引导侦查机关全面调取电子数据,准确认定犯罪事实,依法从严惩治,有力彰显严惩导向。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散布网络谣言侮辱未成年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通过立案监督、引导侦查取证,依法以侮辱罪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注重从办案中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网信等单位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网络环境整治,用法治力量护航网络清朗。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时,针对案件反映的网络保护不到位问题,以公益诉讼促推建立信息互通、协同联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

(三)聚焦重点人群传递法治温暖

省人民检察院将保护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纳入“检护民生”工作重要内容,与省民政厅等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抚州市检察机关为困境儿童开展亲情陪伴、法治教育、权益保障等关爱活动30余场,覆盖1200余人次。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民政、教育、关工委等单位,为1名遭受侵害的困境儿童开展心理疏导等多元救助,帮助重拾生活信心。上犹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督促职能单位保障残疾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任务,不断强化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促进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打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强化政治建设

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的政治担当,以过硬纪律作风保障高质效履职办案。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等决策部署,顺利承办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划归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后的首次年会,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凝聚智慧。

(二)抓实业务建设

制定一体抓实未成年人检察“三个管理”17条工作措施,促推未成年人检察人员回归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加大实战实训力度,举办第四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培训班和未成年人检察讲堂,努力提升业务素能。1名检察干警获评2025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3名检察干警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2名检察干警在全国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中获奖。指导各地深化“一域一品”,打造“洪城护未防线”“七色堇”“萍检晨曦”“虔检护苗”等未成年人检察品牌矩阵。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治理研究,多篇论文在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2025年年会获奖。

(三)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委社会工作部举办“携手关爱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促进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服务深度融合。各地检察机关加强与党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团委、妇联等单位的协作,积极推进社会观护基地、驻检社工站建设,织密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网络。赣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红色文化为引领、以对口帮扶为助力、县域特色化建设、市域一体化运行”工作思路,建成16个社会观护基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回正轨,有关经验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团市委打造“检察主导、团委协同、司法社工执行”的综合服务平台项目,获评江西省首届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防治,以检察履职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倾情守护赣鄱大地未成年人向阳成长,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江西、法治江西作出更大贡献!

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处处长欧阳晶:谢谢王露茜主任的发布!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张梦园主任讲述。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梅岭检察室主任、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梦园: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我是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张梦园,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分享少年迷途知返的故事。

近期,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收到一封充满“珍惜”与“新生”的特殊来信,写信人是曾经的涉案未成年人李某。一纸来信,跨越时光,将我们的思绪带回初见他的那一幕。

那时,李某低头缄默、局促不安、支支吾吾许久,才小声说出一句:“检察官阿姨,我知道错了。”许多误入歧途的少年都是这样,内心渴望认同,却因长期缺少关心关爱,便从“哥们义气”和打架斗殴中找寻归属感和存在感,让人感到惋惜又心疼。阅卷过程中,一边是案卷里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一边是他眼里藏不住的懊悔和改过自新的期盼,两种画面在我脑海中不断交织。

为全面了解李某的成长经历和犯罪原因,我们联合社工走访他的家庭、学校、社区,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到李某父母常年忙于工作,陪伴缺失,家庭教育方式较为简单,日常多以指责、否定代替沟通鼓励。长期缺少家庭温暖与认可,他错把江湖义气当作归属感,在同伴邀约下,在路上拦截、追逐路人,触碰了法律红线。

考虑到李某系初犯、偶犯,归案后如实供述,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有明确的兴趣爱好和体育特长,没有其他不良嗜好等情况,我院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后,依法对他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置了六个月的帮教考验期。

收到决定书的那一刻,李某红了眼眶、频频点头,承诺将严守规定,认真接受帮教,改过新生。

一纸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不是案件的终点,而是帮教重生的起点。如何在半年考验期内帮助他矫正陋习、修补破损的亲子关系,成了我们帮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托我院“欣悦未检”工作室,我们联合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和家庭教育指导师,为他量身定制“一人一策”个性化帮教方案,从督促监护、法治教育、兴趣培育多维度同步施策。

针对李某家庭监护不当问题,我们向他的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刚性督促家长转变粗放式教育方式、加强沟通陪伴,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依托与妇联共建的“欣悦”家庭教育指导站,邀请李某父母参加专题家长课堂,系统学习科学育儿理念和亲子沟通方法。

从一味否定孩子爱好,到学着尊重孩子的体育梦想;从疏于陪伴、疏于沟通,到日常谈心交流、关心起居,父母渐渐读懂了孩子的内心渴望,僵持多年的亲子关系日渐回暖,温暖的家庭港湾重新筑牢,成为李某重回正轨最坚实的后盾。

针对李某法治意识缺失问题,我们为他定制月度法治读书计划,组织开展法治研学,用红色故事浸润心灵,用鲜活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定期的成长汇报里,李某不再满口所谓“哥们义气”,而是向我们分享成长心得体会。他逐渐摒弃了冲动好斗的处事方式,开始规划学业与未来,法治意识在潜移默化中落地生根。

经过对李某的动态考察,我们适时转变帮教模式,鼓励他从帮教机构回到校园继续学习。李某热爱运动,我们引导他努力将 “兴趣爱好”发展成“专业特长”,培养“体育精神”。六个月考验期满,经过全周期动态跟踪考察,李某完成全部帮教内容,我院依法对他作出不起诉决定,专门举行了不起诉宣告教育仪式。

同时,我们秉持“一次帮教、长期关怀”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理念,做好事后跟踪回访,长期跟进李某的求学、就业之路。在持续的正向引导下,李某勤学苦练,顺利考入高校,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积极投身各类社会实践。如今的他,已入职本地一家体育馆,靠着一身专业技能安稳就业,把曾经误入歧途的人生,活成了脚踏实地、向阳向上的模样。

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岗位上,李某的故事从来都不是个例。办案中,我们见过幡然悔悟、立志踏实生活的小天;见过卸下包袱、学得一技之长的小佳;也见过挣脱不良圈子、坚守本心向善而行的小新……一个个蜕变成长的少年,汇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温暖厚重的答卷。

一纸来信,是少年发自内心的致谢,更是对检察履职初心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最好的褒奖。可能,我们无法替少年走人生路,但可以在岔路口拉上他们一把;可能,我们仅仅是一缕缕的微光,但可以点亮孩子们梦想的曙光。至此,我终于明白未成年人检察人常说的那句话:

教育、感化、挽救!让每名未成年人都能向阳生长!我的分享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处处长欧阳晶:谢谢张梦园主任的讲述!回顾四十年历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中,未成年人检察已经成为最具有活力、最具有成长性的组成部分之一。面向未来,江西省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中国未成年人司法自主知识体系的丰富与完善贡献力量。由于时间关系,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进行咨询、沟通或者专访。发布会材料及照片素材,我们已上传至省人民检察院服务媒体微信群,供大家下载查阅。再次感谢出席嘉宾和记者朋友对江西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

您的位置: 首页>>检务指南>>新闻发布会

“检爱同行 向阳生长”新闻发布会实录

时间:2026-06-09  作者: 


“检爱同行 向阳生长”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6年6月5日

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处处长欧阳晶各位嘉宾和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人民检察院今年举办“开局起步‘十五五’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江西检察实践”系列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以“检爱同行 向阳生长”为主题,发布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有:省政协常委,省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民进江西省委会常委、民进南昌大学委员会主委,南昌大学护理学院教授、博导何朝珠,省级人民监督员、江西建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红林。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检察人员有: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王露茜,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梅岭检察室主任、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梦园。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中国新闻社人民周刊、民主与法制社、检察日报、《法治时代》杂志、江西日报、江西卫视、江西广播电台、新法治报

欢迎大家的到来!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王露茜主任发布白皮书。

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王露茜:2025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历次全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的部署要求,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以纵深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防治为履职着力点,一体推进惩治犯罪、分级矫治、源头预防和社会治理,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近五年首次双下降1检察干警获评2025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3检察干警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3件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一、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情况

(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1.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625人,同比下降4.7%;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261人,同比下降10.9%。其中受理审查起诉人数较多的罪名包括:盗窃罪1578人、聚众斗殴罪560人、抢劫罪336人、诈骗罪317人、强奸罪280人、寻衅滋事罪237人,合计占比77.6%

83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率为19.7%;开展社会调查8765人次;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6658人次;提供法律援助2896人次;落实犯罪记录封存3541人次。

2.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735人,同比上升9.5%;提起公诉1962人,同比下降4.1%。其中起诉人数较多的罪名包括: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

(二)未成年人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办案发现的监护人监护失当等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1183份。

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96件,审查后支持起诉70件。支持起诉案件主要集中于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人格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领域。

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诉讼监督案件84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4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9。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件,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9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0件。

(三)未成年人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99件。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决定不起诉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354人。

(四)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72件。案件办理集中在娱乐场所、旅馆入住、网络保护、食药安全等涉未成年人重点领域。

二、坚持高质效办案,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全省检察机关深化“综合履职、全面保护”工作模式,一体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

(一)依法惩戒未成年人犯罪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意识,对主观恶性较大、犯罪后果较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批捕1849人、起诉2553人,既有力惩戒犯罪,又有效警示教育。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涉罪未成年人,用好不批准逮捕、附条件不起诉、不起诉制度,同步开展教育矫治,引导重回正轨。省人民检察院编发附条件不起诉参考性案例指导各地检察机关依法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做实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社会调查、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制作社会调查注意事项清单、问卷模板,细化15项社会调查内容,增强社会调查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省人民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研究制定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指引,规范证据收集和审查重点,凝聚严惩合力。鹰潭、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探索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接报警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及时引导侦查,提高取证质效。全流程落实从严要求,相关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刊载。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深挖彻查,打掉一个涉及多省的犯罪团伙,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优秀案例。深入推进“一站式”办案场所实质化运行,协同教育、民政、妇联等单位及社会力量,综合运用经济救助、身心康复、复学就业、法律援助等方式,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持续深化强制报告制度落实,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41件,对未履行报告义务主体移送追责92人次。

(三)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以“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提升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质效。聚焦未成年人民事权利保护,加大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力度,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或提出抗诉,办案规模和质效稳步提升。严格把握支持起诉必要性,对维护自身权益存在困难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支持起诉70件。依法规范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对被不起诉人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无制发检察意见的必要性,及时提出检察意见并加强跟踪督促。积极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指引》,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未成年人公益保护专项行动,指导各地聚焦网络保护等突出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做实分级干预,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

针对未成年人罪错程度、个体差异、诉讼阶段,会同相关单位做实做细分级干预矫治,推动建立阶梯式教育矫治体系,努力促进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一)推动建立罪错行为分级干预机制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确立的“三级预防”体系,加强前端预防、提前干预。省人民检察院指导各地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教育等职能单位,探索建设“轻重不同、各有侧重、梯级衔接”的干预机制。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区分情形明确帮教主体和帮教措施。智慧化赋能分级矫治。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在党委政法委支持下,建立信息共享、任务派发、跟踪问效的线上线下协同机制,形成干预合力。吉水县人民检察院构建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大数据模型,通过对比碰撞数据,区分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针对性进行矫治。

(二)健全与专门学校的衔接机制

依法履行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参与推进专门学校建设。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24项工作举措,指导各地检察机关以选派法治副校长、听取意见、实地走访等方式,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助力专门学校坚持“学校”定位、发挥“专门”职能,做实“精准”矫治。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会同教育、公安等单位制定巩固培优计划,对完成矫治教育未成年人开展为期半年的回访跟踪,深化矫治教育成效。部分地区探索建立驻校检察工作站,常态化参与矫治教育。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在专门学校建立“刘莹姐姐工作站”,每月开展“阳光普法”活动。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与专门学校建立协作机制,定期开展“风禾助长日”送法进校园活动,提供法治教育、心理测评辅导。

(三)扎实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深化与党委社会工作部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广泛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五老”志愿者等力量,参与社会调查、心理干预、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等工作,成功帮助948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省人民检察院指导鹰潭、赣州等地建设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信息平台,以数字化手段解决帮教主体信息互通不足等问题。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涉罪未成年人不捕后“出所必谈+帮教前移”机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思想变化和行为偏差等情况,及时干预挽救。针对未成年人流动犯罪高发、异地帮教难度大等问题,省人民检察院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异地考察帮教协作机制,指导办案检察机关加强与户籍地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实跨地区帮教。彭泽县人民检察院与深圳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组建“委托单位主管+受托单位协助+司法社工配合+监护人定期反馈”的监督考察小组,帮助1名涉罪未成年人在外地继续学业,顺利完成考察帮教。

(四)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执行监督

省人民检察院聚焦在押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监管执法规范和特殊监管制度落实,组织对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加强对集中羁押未成年人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检察监督。新余、吉安等地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巡回检察,既排查问题,又同步开展法治宣讲、心理疏导等工作,助力压实监管主体责任。依法加强社区矫正监督,聚焦交付执行、监督管理等环节,协同做好督促监护及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司法厅等九部门出台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建立分类管理、就学就业保障、协同教育矫治、专题协商等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再犯罪。

四、加强源头预防,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预防是最好的保护。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推动筑牢家庭保护、学校保护防线,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被侵害风险。

(一)推动压实家庭监护责任

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家庭教育指导站建设,积极协同民政、妇联等单位开展监护干预和保护救助工作。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创立南昌市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构建“中心+指导站”机制,同步链接公益场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30余场,覆盖1000余人次。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在每个县区设立“七色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采取亲子沙龙、情景模拟等多元互动方式,让家庭教育指导更接地气、更入人心。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同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着力解决监护不当等问题。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二)助力深化平安校园建设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连续三年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参加江西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校长办公会,与校方会商研判涉校安全态势,指导完善工作机制,引领全省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铅山县人民检察院制定法治副校长职责清单、工作流程与评估标准,推动“普法宣讲+校园安全建设”双重职责落实落细。省人民检察院每半年向省教育厅通报情况,分析校园安全管理难点问题,走访调研案发地区和学校,抓实问题整改。

(三)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省人民检察院与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等单位常态化开展“法治心育进千校”宣讲活动,一体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与法治教育。联合省教育厅拍摄“开学季”法治教育宣传片,制作《防治欺凌 与法同行》等6期专题法治教育节目,为全省中小学生上好“开学法治第一课”。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各地检察机关采取拍摄法治宣传教育片、“云课堂”、法治直播课等方式,增强普法教育吸引力。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立足“铁路+民航”特殊保护场景,在火车站、高铁列车、机场常态化播放普法微视频,打造移动的“法治课堂”。发挥全省27个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开展各具特色的沉浸式、体验式法治教育。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设置主题展区、VR体验区,每月开展“萌娃法治探秘”等活动,覆盖师生1000余人次。

五、强化法律监督,促推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会同有关单位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共同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

(一)聚焦重点行业净化成长环境

持续推进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制度,对中小学校教职员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等开展入职查询,督促有关单位依法清退63人次。针对易发生涉未成年人犯罪的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各地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座谈磋商等方式,督促主管部门强化日常监管,为未成年人筑牢安全防线。南昌、九江、上饶等地检察机关会同职能单位,加强对娱乐场所、托管机构、网约房、民宿等行业的治理。

(二)聚焦重点领域筑牢保护屏障

全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组织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网络空间司法保护。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引导侦查机关全面调取电子数据,准确认定犯罪事实,依法从严惩治,有力彰显严惩导向。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散布网络谣言侮辱未成年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通过立案监督、引导侦查取证,依法以侮辱罪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注重从办案中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网信等单位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网络环境整治,用法治力量护航网络清朗。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时,针对案件反映的网络保护不到位问题,以公益诉讼促推建立信息互通、协同联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

(三)聚焦重点人群传递法治温暖

省人民检察院将保护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纳入“检护民生”工作重要内容,与省民政厅等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抚州市检察机关为困境儿童开展亲情陪伴、法治教育、权益保障等关爱活动30余场,覆盖1200余人次。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民政、教育、关工委等单位,为1名遭受侵害的困境儿童开展心理疏导等多元救助,帮助重拾生活信心。上犹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督促职能单位保障残疾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任务,不断强化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促进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打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强化政治建设

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的政治担当,以过硬纪律作风保障高质效履职办案。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等决策部署,顺利承办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划归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后的首次年会,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凝聚智慧。

(二)抓实业务建设

制定一体抓实未成年人检察“三个管理”17条工作措施,促推未成年人检察人员回归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加大实战实训力度,举办第四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培训班和未成年人检察讲堂,努力提升业务素能。1名检察干警获评2025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3名检察干警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2名检察干警在全国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中获奖。指导各地深化“一域一品”,打造“洪城护未防线”“七色堇”“萍检晨曦”“虔检护苗”等未成年人检察品牌矩阵。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治理研究,多篇论文在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2025年年会获奖。

(三)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委社会工作部举办“携手关爱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促进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服务深度融合。各地检察机关加强与党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团委、妇联等单位的协作,积极推进社会观护基地、驻检社工站建设,织密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网络。赣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红色文化为引领、以对口帮扶为助力、县域特色化建设、市域一体化运行”工作思路,建成16个社会观护基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回正轨,有关经验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团市委打造“检察主导、团委协同、司法社工执行”的综合服务平台项目,获评江西省首届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防治,以检察履职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倾情守护赣鄱大地未成年人向阳成长,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江西、法治江西作出更大贡献!

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处处长欧阳晶:谢谢王露茜主任的发布!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张梦园主任讲述。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梅岭检察室主任、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梦园: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我是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张梦园,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分享少年迷途知返的故事。

近期,我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收到一封充满“珍惜”与“新生”的特殊来信,写信人是曾经的涉案未成年人李某。一纸来信,跨越时光,将我们的思绪带回初见他的那一幕。

那时,李某低头缄默、局促不安、支支吾吾许久,才小声说出一句:“检察官阿姨,我知道错了。”许多误入歧途的少年都是这样,内心渴望认同,却因长期缺少关心关爱,便从“哥们义气”和打架斗殴中找寻归属感和存在感,让人感到惋惜又心疼。阅卷过程中,一边是案卷里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一边是他眼里藏不住的懊悔和改过自新的期盼,两种画面在我脑海中不断交织。

为全面了解李某的成长经历和犯罪原因,我们联合社工走访他的家庭、学校、社区,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到李某父母常年忙于工作,陪伴缺失,家庭教育方式较为简单,日常多以指责、否定代替沟通鼓励。长期缺少家庭温暖与认可,他错把江湖义气当作归属感,在同伴邀约下,在路上拦截、追逐路人,触碰了法律红线。

考虑到李某系初犯、偶犯,归案后如实供述,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有明确的兴趣爱好和体育特长,没有其他不良嗜好等情况,我院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后,依法对他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置了六个月的帮教考验期。

收到决定书的那一刻,李某红了眼眶、频频点头,承诺将严守规定,认真接受帮教,改过新生。

一纸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不是案件的终点,而是帮教重生的起点。如何在半年考验期内帮助他矫正陋习、修补破损的亲子关系,成了我们帮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托我院“欣悦未检”工作室,我们联合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和家庭教育指导师,为他量身定制“一人一策”个性化帮教方案,从督促监护、法治教育、兴趣培育多维度同步施策。

针对李某家庭监护不当问题,我们向他的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刚性督促家长转变粗放式教育方式、加强沟通陪伴,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依托与妇联共建的“欣悦”家庭教育指导站,邀请李某父母参加专题家长课堂,系统学习科学育儿理念和亲子沟通方法。

从一味否定孩子爱好,到学着尊重孩子的体育梦想;从疏于陪伴、疏于沟通,到日常谈心交流、关心起居,父母渐渐读懂了孩子的内心渴望,僵持多年的亲子关系日渐回暖,温暖的家庭港湾重新筑牢,成为李某重回正轨最坚实的后盾。

针对李某法治意识缺失问题,我们为他定制月度法治读书计划,组织开展法治研学,用红色故事浸润心灵,用鲜活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定期的成长汇报里,李某不再满口所谓“哥们义气”,而是向我们分享成长心得体会。他逐渐摒弃了冲动好斗的处事方式,开始规划学业与未来,法治意识在潜移默化中落地生根。

经过对李某的动态考察,我们适时转变帮教模式,鼓励他从帮教机构回到校园继续学习。李某热爱运动,我们引导他努力将 “兴趣爱好”发展成“专业特长”,培养“体育精神”。六个月考验期满,经过全周期动态跟踪考察,李某完成全部帮教内容,我院依法对他作出不起诉决定,专门举行了不起诉宣告教育仪式。

同时,我们秉持“一次帮教、长期关怀”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理念,做好事后跟踪回访,长期跟进李某的求学、就业之路。在持续的正向引导下,李某勤学苦练,顺利考入高校,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积极投身各类社会实践。如今的他,已入职本地一家体育馆,靠着一身专业技能安稳就业,把曾经误入歧途的人生,活成了脚踏实地、向阳向上的模样。

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岗位上,李某的故事从来都不是个例。办案中,我们见过幡然悔悟、立志踏实生活的小天;见过卸下包袱、学得一技之长的小佳;也见过挣脱不良圈子、坚守本心向善而行的小新……一个个蜕变成长的少年,汇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温暖厚重的答卷。

一纸来信,是少年发自内心的致谢,更是对检察履职初心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最好的褒奖。可能,我们无法替少年走人生路,但可以在岔路口拉上他们一把;可能,我们仅仅是一缕缕的微光,但可以点亮孩子们梦想的曙光。至此,我终于明白未成年人检察人常说的那句话:

教育、感化、挽救!让每名未成年人都能向阳生长!我的分享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处处长欧阳晶:谢谢张梦园主任的讲述!回顾四十年历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中,未成年人检察已经成为最具有活力、最具有成长性的组成部分之一。面向未来,江西省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中国未成年人司法自主知识体系的丰富与完善贡献力量。由于时间关系,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进行咨询、沟通或者专访。发布会材料及照片素材,我们已上传至省人民检察院服务媒体微信群,供大家下载查阅。再次感谢出席嘉宾和记者朋友对江西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

版权所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222号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