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昌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力度。去年以来,共受理并办结刑事被害人救助案7件,发放救助金3.6万元。
一、“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成立侦监、公诉、控申等多部门参加的司法救助工作小组,全面摸排符合条件的救助案源。在审查案卷的基础上,前往实地调查案件当事人信息,了解被害人受侵害情况、赔偿调解情况和家庭生活状况,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获得司法救助。如精神病人陈某杀害周某后,被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双方当事人均来自贵州贫困地区,家庭经济条件均很困难,被害方未获任何赔偿。在此情形下,该院经核实相关情况后,对被害方家属给予一万元司法救助。
二、“司法救助+精准扶贫”。明确适用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办理救助原则,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刑事被害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和因刑事犯罪造成家庭返贫的申请人列为救助对象,对家庭确因刑事案件遭受伤害或损失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向县扶贫办、所属乡镇通报,最大限度解决申请人实际困难。如龚某交通肇事一案中,考虑到受害方家庭条件,积极协调沟通为其申请到低保救助。
三、“跟踪回访+综合救助”。定期对救助对象进行案后回访,积极与民政部门、乡镇、村沟通联系,推动司法救助与民政救助、社会救助等合力开展,深化司法救助综合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共深入到8个乡镇,走访曾经救助家庭1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