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黄县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2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5万元,并邀请代理案件的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参与发放仪式。发放仪式上,该院副检察长吴东伟首先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初衷、救助性质以及司法救助工作的程序和途径。随后,被救助人及其家属先后陈述了案件事实、经过和存在的困难,对检察机关予以司法救助表示衷心感谢,法援中心代理人也对该院及时高效的司法救助工作给予了高度赞誉。最后,该院检察长杨忠东向大家介绍了该院近年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情况,司法救助的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并表示在今后执法办案过程中,尽可能积极为符合救助条件的被救助人争取司法救助金,依法保障被救助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被救助人度过难关。同时,希望被救助人及其家属早日走出生活困境和心理阴影,振奋精神,努力工作,好好生活。近年来,宜黄县院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司法办案与司法关怀有机结合,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让被救助人及其家属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