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内不少乡镇的河堤、道路两侧、荒废地等区域均分布了外来入侵物种“加拿大一枝黄花”,不及时治理将有进一步扩散的风险,对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构成严重威胁,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此,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及时走访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行政机关,并联合行政机关在全市范围内摸排加拿大一枝黄花生长情况。
会上,该院案件主办检察官对公益损害的事实、主要证据、法律适用、争议焦点进行了阐述。
樟树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和属地政府就“加拿大一枝黄花”问题说明了相关情况和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说明履职中可能遇到的相关问题。随后,听证员就“加拿元一枝黄花”如何有效治理、行政机关与属地政府职责分工等向行政机关和属地政府提问,行政机关和属地政府一一进行了答复,听证员代表表示:环境保护工作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各职能部门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做好做实。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俭表示,外来入侵物种的整治和清理涉及到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推动“加拿大一枝黄花”整治,不仅需要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管执法,需要乡镇、社区积极参与和联手推进,更需要集思广益、凝集力量。各职能部门、所属乡镇在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既要充分采纳听证员所发表的意见,也要关注村民的合理诉求,要采取管用有效的方法,共同推动“加拿大一枝黄花”整治难点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