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检察院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问题。该院对其家庭开展亲职教育,并向家长发出《监护督促令》,在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的同时,积极履职让家庭监护不缺位。
该院未检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其是在校学生,作案动机单纯,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其走上违法犯罪的原因,与家长管教不严、监护缺位密切相关。由于其与家长缺乏交流,家长忙于工作,对其学习交友、身心情况均不了解。暑假期间其在外兼职,父母疏于监管,导致其结交社会闲散人员,在他们所谓的“朋友义气”鼓动下触犯法律。
该院积极联合专业社工力量,加大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社会化帮教、亲职服务、教育关怀。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其性格特征、家庭状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分析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条件。对未成年人及家长开展亲职教育,与孩子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教育其只有勤奋苦学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目标。同时,在家庭关爱和教育方面给予家长意见建议,得到家长的认同。
亲职教育结束后,检察官向家长宣读并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关心关爱子女情况,及时纠正不良倾向,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自己平时总是借口工作忙,忽视了对孩子的关心和教育,孩子犯错我有很大的责任,我接受督促监护令,今后一定认真执行。”家长表示将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帮教工作。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落实 “督促监护令”工作,将帮教矫治与家庭教育相结合,让家庭监护不再缺位,有效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