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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3月31日上午,南昌东湖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司法救助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强化服务意识,将因案致贫人员作为重点救助对象,举行公开听证会增强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促进社会化解矛盾,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公开听证会由该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胡国洪主持,邀请第三方人员、人民监督员参加。
听证会上,救助申请人李某提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诉求理由,重点说明其爱人因一起交通肇事案死亡,而本人因另一起交通肇事案造成十级伤残,且两起交通事故均未获得赔偿款,李某还需后续治疗,其子学费也需负担,而李某家中已无收入来源,家庭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与会人员听取了承办检察官对该案调查核实的情况、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申请人的陈述,纷纷发表意见:“李某的家庭困难,提出的诉求合情合理”“东湖检察院全面履行了检察职能,完全同意此次救助决定。”
经评议后,与会人员一致同意给予申请人李某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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