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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生态检察为美丽乡村筑牢司法屏障
新闻来源: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 2021-03-01   作者: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绿水青山,守护美好家园。近年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把生态检察作为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的切入点和发力点,严厉打击生态领域违法犯罪,为美丽乡村生态绿色发展筑牢了司法屏障。

   该院检察一部(即生态检察部)整合了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配备了两名业务精湛的员额检察官、两名检察官助理、两名聘用制书记员,专门负责各类涉生态类案件的办理,紧盯山、水、林、田、湖、空气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领域,重点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案件。2020年依法批捕破坏生态类刑事案件2件3人,起诉29件50人。

   同时,该院还注重加强对外联系,与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森林公安等行政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各方对保护生态环境的共识,并在案件信息共享、调查取证、法律运用、政策界定方面签订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司法+行政”的打击合力。如该院在市水利局设立派驻检察室,并与驻该局的河长办建立了“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年通过联合执法,制止非法采砂4起,督促清理堆放在水库和河道中的各类垃圾近10吨。

   此外,该院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进行普法宣传,线上主要是依托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线下主要是会同各部门深入乡镇社区,以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案例宣讲的方式引导人民群众关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遵纪守法,积极参与生态治理,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侵害生态环境类不法行为作斗争。

   下一步,该院将加强检察履职,保持对侵害生态环境和资源类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秉承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守护人民群众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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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生态检察为美丽乡村筑牢司法屏障

时间:2021-03-01  作者: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绿水青山,守护美好家园。近年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把生态检察作为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的切入点和发力点,严厉打击生态领域违法犯罪,为美丽乡村生态绿色发展筑牢了司法屏障。

   该院检察一部(即生态检察部)整合了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配备了两名业务精湛的员额检察官、两名检察官助理、两名聘用制书记员,专门负责各类涉生态类案件的办理,紧盯山、水、林、田、湖、空气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领域,重点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案件。2020年依法批捕破坏生态类刑事案件2件3人,起诉29件50人。

   同时,该院还注重加强对外联系,与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森林公安等行政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各方对保护生态环境的共识,并在案件信息共享、调查取证、法律运用、政策界定方面签订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司法+行政”的打击合力。如该院在市水利局设立派驻检察室,并与驻该局的河长办建立了“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年通过联合执法,制止非法采砂4起,督促清理堆放在水库和河道中的各类垃圾近10吨。

   此外,该院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进行普法宣传,线上主要是依托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线下主要是会同各部门深入乡镇社区,以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案例宣讲的方式引导人民群众关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遵纪守法,积极参与生态治理,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侵害生态环境类不法行为作斗争。

   下一步,该院将加强检察履职,保持对侵害生态环境和资源类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秉承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守护人民群众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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