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寻乌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化宣传生态检察工作理念,凝聚各方共识,整合行政执法机关、乡村群众及跨区协作等资源力量,共同画好生态保护“同心圆”,为保护寻乌生态环境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强化部门联动,共画“两法衔接”同心圆。该院密切与行政执法部门的交流联系,通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和工作座谈会等方式,相互交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相互探讨方法举措,宣传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生态检察工作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加深相互之间的工作理解和支持。同时,该院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指定专门联络员负责沟通联络,及时通报重大行政执法活动及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疑难复杂问题,与行政执法部门共同画好“两法衔接”同心圆。
引导群众参与,共画“联村共治”同心圆。该院在办理生态检察案件中,注重对广大群众的教育引导。今年6月份,在办理蓝某某失火案中,了解到蓝某某在清理自家荒废果园,不慎引发火灾。考虑到当地很多果农都在清理废弃果园,为提高普法宣传效果,该院建议法院将庭审开在村民广场,得到法院采纳。在庭审中,该院不仅对被告人蓝某某进行以案释法,而且倡议其他村民要“引以为戒”。在庭审后,组织检察干警深入村民家中发放宣传单页、提供法律咨询、收集涉案线索等,进一步增强村民参与生态保护的意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推进区域协作,共画“生态保护”同心圆。2018年10月份,该院积极参与赣、闽、粤“三省五县”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建设,参与加强“三省五县”检察机关在流域水环境保护、土地及矿产资源保护、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协作,全面开展以河流为纽带、以大气、水、土壤为重点的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为构建绿色和谐的赣闽粤边界生态文明贡献寻乌检察力量。接下来,该院继续发挥跨区域协作保护的纽带作用,实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携手共绘闽粤赣边生态保护司法“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