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寻乌县检察院念好“全、细、实”三字经,践行“宣传全覆盖、调查精细化、救助求实效”三大理念,扎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截止目前,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7万元人民币,其中2件还在审批中。
宣传全覆盖,全面收集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在办案中,该院内部各部门之间健全完善了信息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机制,业务部门在办案中发现有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线索,均主动向第三检察部提供,检察保障部门及时传递上级机关关于司法救助政策的相关规定,确保实际业务开展与政策规定相一致。此外,该院还结合“法治乡村行”检察普法宣传活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向全县15个乡镇的广大群众宣传普及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提高群众对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认知度和知晓度,积极引导群众主动提供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相关线索。
调查精细化,仔细调查核实申请人的诉求。该院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安排专门检察官办案组深入申请人居住地的村社组织、乡镇政府及当地民政部门等单位进行调研走访,详细了解申请人的家庭困难情况及相关原因,特别是征求当地村社组织对给予其司法救助的意见建议,确认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条件。其中,该院在2019年12月办理邹某某司法救助案中,在收集邹某某家庭困难证明材料的基础上,征求其所居住的村委会意见建议,打电话向邹某某之前治疗的医疗机构了解治疗花费情况,同时核实罪犯经济困难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最终为邹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
救助求实效,最大限度解决被救助人困难。为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该院还践行探索了“行政+检察”模式推进司法救助工作,院分管领导通过走访联系、座谈交流等形式宣传和讲解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政策,并就相关部门合力参与司法救助工作达成共识。其中,该院在2019年3月办理钟某某司法救助案件中,了解到钟某某的妻子在遭遇交通肇事后成为植物人,钟某某上有年迈且体弱多病的老母亲需要照顾,下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需要就学读书,生活特别困难,该院按照法定程序为钟某某申请司法救助金12万元后,还将相关情况移送当地民政部门,在钟某某一家符合低保政策的基础上,及时将钟某某一家纳入享受低保待遇范畴,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衔接,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