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吉安市青原区检察院持续推进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检查,严格依照上级下发的通报工作要求,从案卡填录、流程监控、数据通报三个环节抓落实、抓整改,保障特殊时期检察业务数据质量。
一是紧抓案卡填录,推进案卡填录规范化。将可能出现的案卡填录相关问题通过微信、系统等渠道及时告知案件承办人,列明填录细则,为案件承办人及时、准确、规范填录案卡提供指导,防止出现疑似假填、错填、漏填、乱填等情况。对于承办人进行案卡修改的情况,每周五汇总后逐位与承办人对接核对,确保案卡修改准确无误。案管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高检院统一应用系统填录标准,针对工作中常见、易错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加强与案件承办人的沟通联系,为数据精准奠定基础。
二是紧抓流程监控,推进流程监控动态化。案件管理部门在日常监控工作中做到动态化检查,安排专人对统计数据坚持“日审核,月通报”,通过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监管子系统,审核拦截各业务部检察官案卡填录信息还需规范性验证信息,对此类信息及时进行审核通过。同时,对案卡是否有假填、漏填、错填、乱填进行检测,并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各业务部门进行整改。
三是紧抓数据通报,推进数据通报制度化。建立检察业务数据质量通报制度,定期对案件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案卡信息审核拦截情况、案卡填录质量问题核查情况、报表情况等,对发现的常见、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归纳,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将案卡填录错误等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量化为分值,通过考核倒逼检察官高度重视案卡填录工作,确保业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