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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湘东区检察院同步推进防疫、办案工作
新闻来源: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 2020-05-12   作者: 字号: | |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将防疫、办案两项工作同步推进。

   抓好疫情防控。疫情出现后,各条线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及时了解、掌握部门干警及家属情况,要求大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餐,需要进行隔离观察的干警,应按照要求做好隔离观察,确保疫情期间安全。

   灵活办好案件。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办案与疫情防控的关系。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案卷书面审查为主要方式,尽量不采取当面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采取电话或者视频等方式进行,以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见面。疫情期间,共向法院提起公诉刑事犯罪案件7件9人,适用认罪认罚4件5人。

   紧抓学习不放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后,及时转发相关规定至全院干警,要求大家认真理解、掌握,全面提升办理相关案件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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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湘东区检察院同步推进防疫、办案工作

时间:2020-05-12  作者: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将防疫、办案两项工作同步推进。

   抓好疫情防控。疫情出现后,各条线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及时了解、掌握部门干警及家属情况,要求大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餐,需要进行隔离观察的干警,应按照要求做好隔离观察,确保疫情期间安全。

   灵活办好案件。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办案与疫情防控的关系。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案卷书面审查为主要方式,尽量不采取当面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采取电话或者视频等方式进行,以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见面。疫情期间,共向法院提起公诉刑事犯罪案件7件9人,适用认罪认罚4件5人。

   紧抓学习不放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后,及时转发相关规定至全院干警,要求大家认真理解、掌握,全面提升办理相关案件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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