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人民检察院结合自身法律监督职能优势,以生态检察工作作为强化检察监督的重要抓手,依法打击生态领域违法犯罪,注重生态司法修复,强化生态综合治理,切实履行检察职能职责,为生态绿色发展筑牢司法屏障。
一是强化生态检察意识,树立工作风向标。该院多次召开生态检察工作会议,提高全院干警生态检察意识,坚持把绿色发展生态理念融入检察工作实践。成立“生态检察工作小组”,打造“生态检察”专业化队伍,细化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生态检察工作得到顺利展开。
二是加强业务部门协作,发挥线索共享优势。积极探索建立业务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注重案管、控申、侦监、公诉、民行等内设部门的联动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享办案经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现存在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线索的情况,各部门之间及时沟通,相互移送。遇到重大案件,抽调各业务部门优秀于警形成联合调查小组,形成内部打击合力。
三是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做好“检政”衔接。该院与市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农业局、森林公安等行政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司法+行政”的合力,做到案件资源信息共享,为集中打击生态领域的刑事犯罪,建设品牌高安保驾护航。同时,在具体案件中与行政执法机关就凋残取证、证据审查判断、法律法规理解、政策解读等形成共识。
四是增加生态宣传途径,拓展线索来源。利用院微信公众号开通“随手拍”举报平台,让群众对案件线索通过拍照“随时随地、一键举报”"随手拍"等在线实时举报。同时在电视台做法制节目,宣传该院生态检察工作。拍摄微视频《守蔚一公益诉讼守护碧水蓝天》进行展播。依靠“两微一端”定期推送精选案例,提高知晓度。
五是开展“回头看”行动,倒查已办案件。调阅分析侦监、公诉等部门办理的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犯罪案卷以及督促履职案件信息,一批责任人员已受查处、行政违法尚未纠正、公益受损未得到保护的线索再次进入监督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