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检察院坚持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联动,将“打财断血”作为对黑恶势力深挖根治的重要抓手和工作重点,四举措着力推进“打财断血”工作。扫黑除恶以来,该院依法认定非法所得近200万,车辆10辆,房产10套,法院均以追缴、没收处理。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该院成立“打财断血”小组,由各个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统筹协调黑恶势力“打财断血”工作,黑恶势力案件由专案组织办理,再指定专案中专人负责涉案财产的审查,依法审查案件中涉案财产属性、性质、来源及去向,并提出具体处置意见。
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该院提前介入黑恶势力案件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完善违法犯罪证据的同时,积极加大涉案财产证据收集的引导。要求侦查机关按照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要求,依法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依法对涉案财产属性、来源等方面证据加以固定与收集。
强化沟通协作,形成打击合力。该院注重与公安、法院召开案件协调会,解决涉案财产证据完善、证据瑕疵、财产措施准确适用等问题,明晰财产的属性、来源及性质,依法打准打细。加强与银行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建立线索共享与移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
强化依法办案,摧毁经济基础。该院对黑恶势力案件中涉案财产证据加以梳理、分析,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对案件财产作综合认定;对查封、扣押、冻结组织成员的涉案财产性质进行审查,查清涉案财产的来源,严格区分非法与合法财产;并就涉案财产处理情况专门形成审查报告,在起诉书中就涉案财产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依法追缴没收涉案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