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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省检察院召开会议,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进行部署。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自觉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的重要意义,坚持严格依法、平等保护,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既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又确保自身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更加有力维护公正公信。
会议强调
要牢牢把握专项监督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专项监督取得实效。加大对涉企刑事案件立案、强制措施监督力度,依法纠治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持续推动涉企刑事“挂案”清理,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依法维护企业经营发展的诚信环境。加强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查扣冻”涉企财物监督,强化对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执行活动的监督,依法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强化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治理“小过重罚”“重过小罚”“以罚代管”等问题。注重以公益诉讼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公益诉讼探索,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切实加强检察环节涉企案件办理的监督,依法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会议要求
要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增强专项监督的工作合力。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等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办案协同、类案研判等衔接机制,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深化落实依法接续监督、内部线索移送、跨区域检察协作等工作机制,加大案件交办督办力度,强化对下督导,实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同步开至各市分院、派出基层院。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潜艇对开展专项监督作工作部署,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良明主持会议。省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条线检察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分院、派出基层院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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