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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省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工程师奖”首次评选表彰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1月20日省委常委会会议有关精神,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重视知识产权领域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要更好护航科技人才发展,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法治环境。要更好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专业水平,加强统筹指导和业务培训,选优配强专业人才,促进提升专业水平和办案质效。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对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全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有关精神,坚决扛起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政治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加强指导,妥善办好案件。指导新余市、渝水区两级检察院依法做好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督促、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能动履职,护航安全生产。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结合办案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再度发生。要吸取教训,确保自身安全。迅速组织开展机关内部安全大检查,紧盯重点岗位、关键部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把安全责任真正压紧压实压到位。
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朗民,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冯祖强作交流发言。省人民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其他省管干部,驻院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内设机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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