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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教育引领作用,增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打造过硬检察队伍,5月6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人员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正面典型案例通报。
省人民检察院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省各级院党组要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精力放到落实、落实、再落实上。做深做实“有问必录”,持续加强教育引导,充分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增强感染力、穿透力、震慑力,推动检察人员更加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坚持主动向社会公开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向社会宣传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全省检察人员既要当好“三个规定”的严格执行者,也要做主动宣传者,在工作生活中持续传递“过问或不过问都一样依法办理”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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