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检察机关坚持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以理念变革为牵引,以能动履职为根本,以机制建设为支撑,努力把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往前推进一步、往深做实一分。
坚持政治引领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贯彻落实《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情况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推动纳入党委、党委政法委工作大局,宜春市党委政法委在全省率先制定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工作办法,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增强监督合力和质效。
坚持能动履职
贯彻落实好《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必须跳出检察看检察,心怀“国之大者”,更加自觉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制定服务保障深化改革和发展“双一号”工程若干措施、司法救助机制助推乡村振兴实施办法等,始终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势中看问题、想事情、谋良策,不断跟上、适应新时代党和人民的新要求。
坚持合作共赢
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应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多赢双赢共赢”理念。联合制定“河湖(林)长+警长+检察长”协作、12345政府服务热线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新时代法检工作协作框架意见等制度机制10项,促进形成良性、互动、积极工作关系,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