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文忠
2021年6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加强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一年来,随着《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深入落实,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更加重视,相关单位(部门)更加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迎来了最好的发展时期。这个最好的时期,既意味着重大的发展机遇,也意味着更高的履职要求和更重的履职责任!
萍乡市检察院把贯彻落实《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来抓,推动市委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并召开全市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会议。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分别就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检律协作工作开展座谈,积极筹备与市法院的工作座谈,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协作,为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环境。今年1至5月,全市检察业务质效进入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2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两级院均在公安机关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市检察院获评市直机关绩效管理考核“优秀等次”,院党组获评“优秀领导班子”,两级院涌现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等一批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