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意见》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要求,立足前期办理全国首例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适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件的实践经验,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联合各方力量,创新开展浮梁县“两山”生态检察工作。
构建“一体化”工作格局,推动生态工作显成效。在县委、县政府支持下,联合公安、法院、生态环境相关行政机关成立全国首家“两山”生态检察工作室,并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出台《浮梁县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生态修复机制》,深入实施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2021年以来,共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45件,保护古树名木390棵、水源地9处,建立补植复绿基地500余亩。
发挥观察员作用,形成守护生态社会氛围。创新建立“一镇一长,一村一员”一体化“两山”生态观察员制度,首批聘任161名生态观察员,已实现全县16个乡镇143个行政村全覆盖。
拓宽线索来源,以大数据赋能生态检察高质量发展。针对生态线索反映不便捷、生态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生态修复开展衔接不通畅等问题,开发浮梁县“两山”生态检察微信小程序,搭建线索发现、案件办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四位一体”云平台,实现县域生态数据共享,运用数字技术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贯彻落实《意见》为抓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努力提升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水平,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