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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第三次集中培训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7-03   作者: 文:郑燕飞 图:姚卫东 字号: | |

  “全省检察人员要同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的深入学习,把学习成效落实到从严治党、队伍建设、作风整改、检察业务上来。”7月2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举行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第三次集中培训,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云鹏作辅导报告并提出要求。

  此次培训重点内容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中央政法委委员、秘书长陈一新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提出的具体要求。江西省三级检察院检察人员通过视频系统集中统一接受培训。

  田云鹏表示,张军检察长和陈一新秘书长的讲话,分别从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学方法论的角度,深刻阐释了事关政法事业、检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立意高远,内容丰富,直面问题,对指导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讲话精神,结合新任务新要求狠抓落实。

  田云鹏强调,要牢记使命,始终坚定干好检察事业的自信心。坚定检察自信是讲政治的具体要求,坚定干好检察事业的自信心,就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坚定检察自信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必然要求,检察制度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检察队伍在建设现代法治国家中是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坚定检察自信,也源于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重托和期望,要始终秉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这个初心,始终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要勇于担当,精准有效地提高检察工作质量。认真学习领会蕴含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科学方法论,善于运用“七种思维”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坚决摒弃机械执法的错误理念,让“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真正落实到每一起司法案件中。坚决转变“你赢我输、你高我低”的错误观念,将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真正贯穿到法律监督全过程,共同推进问题解决,真正构建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积极关系。坚决整治自身司法不规范的顽疾,努力提供更高质量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以办案程序“零瑕疵”确保办案结果“高质量”。坚决杜绝“入额不办案、晋级不干活”的不良现象,积极营造干事创业、担当实干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好表率引领作用,对存在“怕、慢、假、庸、散”问题且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的人员坚决问责追责。要聚焦办案,更加有为地增强检察工作实效。以专项工作为重点,切实承担起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环境污染整治等方面的决策部署。主动研究新情况、履行新职能,不断丰富完善检察机关履职办案方式,把更多精力投放到在检察公益诉讼、职务犯罪调查和刑事检察衔接、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管理、监狱巡回检察、轻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等工作的探索实践上来,积极推动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努力打造江西检察新亮点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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