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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杰出检察官
新闻来源:省检察院   发布时间: 2016-09-28   作者: 政治工作综合处 字号: | |

   

            江西省杰出检察官之——新建县人民检察院熊有福

   

  20123月,全省检察机关启动培育工程,南昌市新建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熊有福被省院确定为优秀检察官培育对象。两年多来,熊有福为看守所检察、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孜孜以求,不断创新监督方式,追求监督效果,在工作中取得骄人业绩,继2012年底被最高检察院授予全国监所检察业务能手201210月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监所检察业务能手之后,20131月入选全国监所检察一级人才库,20134月被省检察院推举为榜样在身边人物,201391日,《检察日报》以在创新中收获为题报道了他的事迹。2013年熊有福创造的监所检察工作亮点,先后3次在《检察日报》二版头条作了报道。熊有福精研业务,论文《财产刑执行监督的现实困难及解决办法》、《社区矫正定期检察研究》分获20132014高检院全国监所检察重点课题研究论文一等奖、二等奖。2014年底,熊有福先后荣获江西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全省检察业务专家。

  在基层,监所检察算是冷门,年轻人不愿意来,熊有福却把监所检察开垦出一片火热天地。近几年来,新建县院监所检察工作每年都有新亮点,都有工作经验在全省、全市推介,连续多年在全市业务工作考评中处于领先。对于社区矫正检察,熊有福更是倾注大量心血,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通过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迎难而上,化繁为精,成效显著,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率牢牢控制在0.5%以内。在“培优”工程实施以来的近三年间,熊有福向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单位发出书面监所检察建议”140余件,纠正违法51次,对79件监管工作违法情形予以纠正;建议社区矫正机构提请法院对9罪犯撤销缓刑,提请监狱3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监督纠正社区监管不力54人。针对社区矫正监管不到位导致社区矫正人员违法、违规的个案,熊有福重视开展即时检察,通过查阅社区矫正档案、检查监管考察记录和实地走访等方式,找出问题症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近三年来,熊有福通过强化审前调查监督、帮扶教育监督、热点时段监督三项监督措施,从源头上掌控、重点上把关、时段上设卡,全面提高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效果。在每年不少于两次的社区矫正定期专项检察中,熊有福坚持与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见面,面对面开展教育,对存在重新违法、犯罪风险的社区矫正人员,熊有福采取个别谈心、分别走访的方式,一对一进行防范。

  为做好未成年人帮教,2013年开始,熊有福推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圆桌帮教,与司法、社区工作人员、未成年人监护人一起开展对未成年人的直击心灵的教育,收效明显。

  熊有福还重视开辟多种检察途径,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权益保护,积极参与扶困解难,工作成效明显。如2013年推出五项检察:以定期检察为基础,监督落实社区矫正帮扶机制;以专项检察为依托,积极参与矫正人员就业帮助;以即时检察为窗口,广泛畅通矫正环节诉求渠道;以重点检察为补充,全面督促特殊保护措施到位;以特别检察为保障,努力营造维权助弱矫正氛围。新建县樵舍镇一位社区服刑人员要去湖南的一家企业务工。司法所不愿意承担风险责任,断然拒绝他的申请。他想到多次给他讲法制课、找他谈过心的检察官熊有福,找上门来求助。熊有福根据教育、帮扶的社区矫正工作要求,立即找到县司法局分管领导,提出准许务工的意见。县司法局当即与湖南取得联系,很快办理相关手续。熊有福重视人性关怀,帮扶就业的做法,在社区服刑人员中赢得人心,社区矫正监督效果因此日益明显。熊有福负责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被省检察院确定为优秀品牌工作打造并取得重要成果,20148月,《创新、务实,四项检察助力社区矫正》经验材料,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

  中共新建县委、县政法委对熊有福富有开拓性的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对全县社会稳定作出的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县政法委专门听取他的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汇报,要求全县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监督作用。2012年“培优”工程实施以来,熊有福被南昌市政法委授予“全市政法先进个人”,20144南昌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授予2013六五普法教育工作先进个人,20154月被新建县综治委授予特殊人群管理先进个人。

  每天熊有福承载着繁重的工作任务,三项检察五项监督四类案件,千头万绪系于他一身。熊有福总是在忙碌之余思考着如何创新监督模式,寻找到行之有效的监督办法。监所检察与监督对象朝夕相处,那种急风暴雨式的遇事便指责的监督方式显然不会有好的效果,于是便有了他的六子理念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写满本子不如查办案子甩开膀子不如多出点子

  保障人权始终是监所检察工作的一个重心。新刑诉法出台后,熊有福加强了关于新刑诉赋予监所检察新职能对于维护人权的作用的研究,论文《看守所检察新职能研究》被中国检察出版社《监所检察业务指导》2013年第4期采用。对于看守所超期羁押、不当羁押,他总能第一时间发现并监督纠正。特别是在2014年,他敢于顶住压力,打破情面,消除阻力,在看守所强力推行换押与羁押期限告知制度。熊有福坐镇现场,解决技术问题。由于熊有福的努力,使得新建县看守所成为全省真正实行换押制度的为数不多的单位,使看守所在押人员的羁押期限不再是雾里看花。熊有福还通过建立防治疾病应急预案、建立疫情档案、建立疾病诊治档案和应对季节变化的防暑降温等多项监督措施,给看守所在押人员健康提供了一份保障。在监所检察岗位上,熊有福一直在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人性关怀的阳光,洒满监所场所和监外执行的每一个角落。

   

  

   

江西省杰出检察官之——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检察院王政

   

  忠实于事实,一个个贪腐者在他面前无言以对;忠实于法律,一件件案件在他手中终成铁案。人民检察官王政,坚守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用正义之剑斩除腐败,青春的汗水使检徽熠熠发光。

  王政同志19842月出生,2008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检察系统,从事反贪工作,一晃已经过去6个年头6年来,他从一名青涩检察新兵成长为反贪队伍的尖兵,作为侦查科长,他带头办理一批全区乃至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先后参与办理案件70件,所经办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案件均作出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千万余元。先后获得三等功2,被浔阳区委、区政府授予最美干警称号。

  不懈学习是成为合格检察官的唯一通道

  王政同志具备良好的法学理论功底,在2007司法考试中更是勇夺全市第一名,但他深知,这些只是课本上的知识,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检察官,这些只是基础,还需要不断地学习。他始终对自己严格要求,一刻也不放松对自身素质的提高,始终把思想教育、业务学习放在显著位置,他订阅各种法律书籍报刊,《检察日报》、《反贪工作指导》是他最喜爱的读物,通过这些书籍报刊,他可以了解最前沿的法学理论,学习他人的办案经验,关注最新的办案领域,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相互借鉴是他不断创新工作、提升自我的有效途径。

  制作笔录是每名侦查员的必备技能,但学校可从来没有交过如何制作笔录。为此,王政同志认真向同事请教制作笔录的方法,在掌握一定技巧之后主动向领导要求承担制作笔录的任务,还根据自己计算机能力较强的特点,创新性的开展电子笔录的制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制作笔录是非常耗费心力和体力的,他已经记不清楚有多少个夜晚是在制作笔录中度过,但不论多累多忙,王政都没有一句怨言,他将此当做是对自己的锻炼,你说他傻,他只是笑着说,年轻人嘛,多做点事好。

  在反贪工作中,他发现很多案件都需要对账目进行查阅,通过查账,不但可以固定证据,还可以发现很多案件线索,但王政从未学习过任何会计知识,因此在最初对查账工作感到非常苦恼。为了解决自己这一短板,他想到自己学习会计的堂弟,他借阅会计专业的课本,并利用业务时间自学,通过努力,他不但掌握扎实的会计技能,还成为局里的查账能手,并在办案中利用自己的会计知识,发现1起挪用公款上千万元的案件线索,得到了领导的大力赞扬。

  厚积才能薄发。正是通过平时工作中的不断实践和自己的勤学苦练,2012年在全省检察系统业务比赛中,王政取得反贪项目第二名的好成绩。

  一身正气惩腐败 无私奉献耀检徽

  反贪污贿赂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头戏,反腐倡廉是反贪干警的神圣使命。作为侦查科长,共产党员,王政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他始终牢记使命,担当重任。作为尖兵,领导总是将大要案件、疑难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交给他承办,这样的案子交到王政手上,领导放心。6年来,他先后办理武宁县县长饶某受贿案、都昌县宣传部长邵某受贿案、彭泽县统战部长朱某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办案工作得到了领导的一致好评。

  2012,他查办原九江县县委常委吴某司机黄某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该案是九江市第一起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件,为了确保办案质量,他抓紧时间系统地学习此类新型案件的相关知识,熬夜查找研究十余起相关案例,明确办案要点和难点,制定详细地侦查预案和讯问提纲,出色地完成该案的侦查工作,法院依法判处了黄某有期徒刑3年。

  2014年初,根据群众举报,九江市院将原都昌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邵某受贿案交由了浔阳区院办理。这起案件是近年来九江市检察机关自主办理的首起在职县级主要领导的案件,上级高度重视,办案压力巨大。接到任务,王政同志没有任何畏难情绪,科学谋划、夜以继日、攻坚克难,迅速妥善地完成了办案任务。

  浩然正气不惧威胁 两袖清风不受腐蚀

  6年来,王政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乐观精神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他始终认为,在法律的世界里,事实是唯一的根据、法律是唯一的准绳。王政是本地人亲戚朋友都在当地,他从事反贪工作查案时难免有人找上门来。面对讲情和打探案情的他始终坚守底线不论是谁都不留情面。一次,一个高中同学请客,说是同学聚会,他一进门,见在座的有一位是自己所办案子的代理律师,他察觉不对,抬腿就走,同学再三挽留,他头也不回决然离去。

  在办理一起案件的过程中,嫌疑人的妻子找到王政的家,想进门拜个年。王政心理清楚,她这个时候前来拜访,所为的无非是希望能在办案过程中对其丈夫给予关照,严词拒绝了对方的拜访要求,并说你这样做不但帮不到你丈夫,你自己也触犯了法律,让对方吃了个闭门羹。

  这就是王政,严惩腐败,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是他的责任和担当,他的优秀和光荣永远体现在反腐倡廉的工作中,他的使命和责任始终在胸中。

   

  

   

江西省杰出检察官之——浮梁县人民检察院林新平

   

  从书声琅琅的学府,到打击犯罪的战场;从重点中学的团委书记,到扬善惩恶的检察官。这是林新平人生中的一次重要选择,实现了人生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林新平,男,汉族,中共党员,1969221日生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西大学哲学系。现于浮梁县人民检察院担任反贪局政委、办公室主任。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从检21年,维护公正公平,他不敢懈怠;践行执法为民,他当仁不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检察官的灵魂。在检察官的岗位上,他为了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体现了人生的价值。

  控申科控申举报接待室的岗位上,他带领科室人员连续两届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单位”,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控申举报室还先后被省检察院评为“涉检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市政法系统“执法为民窗口行业文明示范单位”。在办公室主任的岗位上,他立足本职,尽职尽责,务实求新,建立健全财务、后勤、公务接待等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开源节流,量入为出,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以细致周到的服务来凝聚人心、激发热情、促进办案、促进全院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在反贪局政委(主持反贪局工作)的岗位上,他始终兢兢业业,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冲锋在前,不畏困难,敢顶压力,带动全局干警奋斗在案件侦查的第一线。他本人也先后获得院、县“优秀共产党员”、市、县“先进检察工作者”、全市政法系统涉法涉诉“先进个人”、“瓷都百佳政法干警”、“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干警”、“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检察机关政法为民标兵”、并荣记个人一等功等。林新平因其优异表现,荣登2012年度“中国好人榜”,被评为敬业奉献好人,并于2014年获得“龚全珍式好干部”,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荣誉,折射了他对事业的忠诚;荣誉,折射了他对信念的追求。

  爱岗敬业 捍卫法律天平

  林新平热爱检察事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他二十年如一日地用公平公正执法态度,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履行着自己的工作职责,肩负起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担,用一身正气来诠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心中的天平从未发生过一丝倾斜。

  自踏入检察院这道门开始,林新平以人为本,秉公执法,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在整21年头的职业生涯中,为案件的真实性费尽了心力。他在承办冯某某不服法院判决刑事申诉案件时,在仔细审查申诉材料的同时,到县法院借阅案件文本,又不辞辛劳到乡村调查取证,查实法院在审查案件中,没有将起诉书副本和出庭通知书送达被害人冯某某,致使冯某某没能到庭参加诉讼活动,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剥夺或限制了被害人冯某某的法定诉讼权利,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判决。据此,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采纳检察院的抗诉意见,重新开庭审理了此案,案件得到公正的解决。一面缀有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十二个大字的锦旗,表示当事人冯某某对检察官的感谢之情,更凸现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

  在查处某中学出纳韩某贪污、挪用公款一案中,经初步查账,发现账上另外还有十万多元的亏空,可是,面对这十万多元,韩某一直矢口否认。几乎所有人心里都认定这失踪的十万多元跟韩某有着密切的关系,可林新平却没有这么想,他没有单纯地以表面的证据为根据。这十万多元的公款哪去了?本着公平正义的执法原则,他奔走联系审计局、教育局,对韩某的账目进行了三次联合审计。为了尽快查出那十万多元的蛛丝马迹,林新平常常不分白天黑夜地翻阅分析材料,从密密麻麻的数字堆里寻找线索,从成堆成摞的文字稿上寻找证据。经过几天的奋战,林新平最终找到亏空的原因,证实这十多万元确实与韩某没有关系,给了韩某一个公正。在法庭上,犯罪嫌疑人对检察院指控的贪污、挪用行为及数额没有异议,法庭做出合理地有罪判决。

  正是由于林新平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本职,尽心尽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加强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赖和对检察官的尊重。而林新平也取得了检察战线上战友的认同,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交口称赞。

  勇于创新 维护社会安定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广大群众平等、法治、维权等意识不断增强,控申举报部门是检察院为数不多的对外窗口之一,它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而控申工作的难度更是逐步加大。在控申岗位上,林新平深刻明白肩头所承担的重大责任,只有把这一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建设好,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他面对传统的控申机制中的各种挑战,不畏艰难,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探索控申检察工作新机制,开展好控申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林新平担任控申科副科长期间,他便一直认真钻研政策法规,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希望能够研究出更加适合处理涉检信访工作的工作机制。针对浮梁地域面积大,信息不畅通这一实际情况,林新平创新涉检信访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开展下访、巡访、电话预约下访活动,在全县17个乡镇设立了下访、寻访检察联系点,并且聘请170检察信息联络员,变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变被动接访为积极排查,便于及时掌握和处理涉检上访。他撰写的《处理涉检信访工作的经验举措》一文还被景德镇市检察院作为经验材料在全市推广。

  在改进制度之余,在对待来自最基层的普通百姓时,林新平也是以一颗朴实和真诚的心去倾听,以诚待人,并且要求自己和同事在接访过程中,始终做到文明、热情地处理每一件来访,让每一位来访群众的问题都能够得到妥善地解决,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真心为民 共铸检民深情

  常思为民之举,常办为民之事,是林新平始终坚持的理念。他矢志不渝地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把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于执法的每一个环节。

  2007年浮梁县检察院被县委安排在经公桥镇港口村包村扶贫,作为办公室主任的林新平负责此项工作。为了山村美丽、富饶,他争项目、跑资金。180户农民饮水工程顺利进行;港湾公路改造工程、港南大桥顺利完工;年久失修的水利工程修复配套;三清三改工作初步完成;光洁的水泥路面,明亮的路灯,有机茶园一项项完成。县检察院连续两年被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被评为市、县文明单位。现如今,港口村变得更加整洁、美丽、富裕、和谐,成了浮北山区一颗璀璨的明珠。港口村的山山水水可以作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他付出太多的汗水和辛劳。

  他太忙了,事务政务连轴转。就这样,他还忙于宣传报道,他所撰写的检察信息和新闻报道稿件在国家级媒体发表18篇、省级27篇、市级70余篇,为展示检察官风采作出了贡献。

  他太忙了,自幼把他抚养长大、已年逾八旬的外公外婆他无暇照应;妻子患重病住院,四次到上海医治,他没能在病榻旁照料。面对妻子女儿的埋怨,他无言以对,从心里祈望家人的理解和支持。

  林新平的人生,闪光的是点滴小事。点滴的公平正义,点滴的汗水辛劳、点滴的牺牲奉献……无数的点点滴滴,延续着他闪光的人生轨迹。

   

  

   

江西省杰出检察官之——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彭金娇

   

  彭金娇,莲花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1999年进入莲花县检察院工作后,先后在民行、反贪、公诉、侦查监督和监所等岗位从事检察工作。期间,她勤勉上进,锐意进取,在思想政治和业务素养等方面进步很快,是莲花县检察院检察业务骨干。她先后入选为江西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二级人才库、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员、江西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应用人才库、萍乡市第一届十佳人民检察官。《江西日报》、新华网、江西检察网、《新法制报》、《萍乡日报》、莲花县电视台等多家媒体都刊登了她的先进事迹。20143,彭金娇入围中国好人榜敬业贡献类候选人,2014年第一季度被评为最美萍乡人。20152月被评为萍乡市优秀志愿者。

  认真的女人最美丽

  爱尔兰诗人叶芝曾说过,认真的女人最美丽。在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朴素无华的彭金娇无疑是同事们眼里最美丽的女人。1999年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彭金娇一直保持着一项纪录,她经手办理的400件公诉案子,包括大要案、疑难复杂案件、涉黑案件和团伙犯罪案件无一错案。凭着这份认真,她入选江西省检察机关二级人才库、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员、萍乡市第一届十佳人民检察官。

  1999,彭金娇通过选调考试从乡政府进入莲花县检察院工作。走上新岗位,彭金娇认准一个原则:认真。她在办案心得中写道:认真是对法律的尊重,认真是对当事人的高度负责任,认真能更好地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为了这份认真,彭金娇付出艰苦的努力。她勤学苦练基本功,坚持多办案勤办案。15年来,她积极参与各种业务竞赛活动,在市以上各级刊物发表理论调研、案例分析等文章70余篇。她首创的追捕追诉电子眼机制,有效地纠正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漏捕漏诉现象。自从建立追捕追诉电子眼,莲花县检察院追诉漏罪、漏犯一直居全省榜首。这一方法在全国检察院系统推广。

  2011年,彭金娇接手一个故意毁坏财物的案件,该案系3个村争水引发的打砸事件,牵涉100多个村民。其间,3个村的村民都在静候司法处理结果,有村民甚至放出话来,如处理不公将全村上访。而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又集体翻供,办案压力极大。彭金娇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协调,多次与侦查人员一道深入案发现场查看、调取证据,排除疑点。在短短的两周时间内,指导侦查机关补充、完善证据23份,为开庭支持公诉提供强有力的证据体系,最终这起零口供案件开庭后,4被告人均认罪伏法。

  2013,该院将萍乡公职人员王某受贿一案和工程承包商彭某行贿一案交给她,这两起案子影响很大,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彭金娇顶着压力,从容应战。在提审王某时,她发现王某有翻供的迹象,及时调整审讯思路,耐心细致地给王某讲解有关受贿罪的法律规定,打消王某的侥幸心理,在法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出庭公诉彭某行贿一案时,她针对被告方提出的彭某行为属于单位行贿行为而非个人行贿的辩护观点,精心准备庭审预案,制作答辩提纲,以确凿的证据,有力的法律依据驳斥被告方单位行贿的各种辩护观点,赢得合议庭的认可和旁听者的一致好评。这两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为挖掘萍乡官场腐败系列案打响了第一枪。

  活跃在龚全珍工作室里的小阿姨

  2013年,莲花县院依托龚全珍工作室的品牌效应,在龚全珍工作室设立检察服务岗,彭金娇具体负责检察服务岗的工作。期间,彭金娇和社区工作人员一道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等工作,成为活跃在龚全珍工作室里的小阿姨

  2013108日,金城社区居民小刘满腹心事地走进龚全珍工作室。她和小肖曾一起出钱在农村老家盖了房屋,两人离婚后,小肖要求小刘搬出去,小刘想要争取房屋的部分产权,就来到龚全珍工作室,拨打检察服务岗的咨询电话。电话里,彭金娇向小刘详细讲解财产权属关系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小刘固定证据,并详细介绍如何到法院起诉等程序性问题,为小刘通过民事诉讼保护自身权益吃下定心丸。

  龚全珍工作室检察服务岗设立半年以来,彭金娇共与社区干部一起化解社区矛盾纠9件,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帮扶工作2人次,开展社区留守儿童维权和法制教育5次,彭金娇也被社区群众亲切地称呼为检察官阿姨2014年彭金娇被评选为最美萍乡人,入选为2014年中国文明好人榜候选。2015年被评为萍乡市优秀志愿者。

  勤劳贤惠的好儿媳

  事业是帆船,家庭是港湾。对待工作,彭金娇认真执着。对于家庭也一直用心经营倍加呵护。80多岁的婆婆和彭金娇家一起居住,丈夫远在乡下中学教书,繁琐的家务和照顾家人的重任都落在彭金娇的身上。2013,婆婆不慎摔跤致股骨多处骨折,大小便失禁,躺在床上几个月动弹不了。作为儿媳妇,彭金娇二话没说,承担起照顾婆婆的重担。由于丈夫远在四十多里外,那段日子里,彭金娇每天都是在单位、家和医院三个地方连轴转。她精心服待婆婆吃喝拉撒、洗澡更衣。白天忙完繁重的工作和家务,晚上她依然坚持在病房陪伴照顾婆婆,她对丈夫说:你一个男人家,粗手粗脚的还是由我来服伺妈吧,再说这病房里都是女病人,你待着也不方便,婆婆住院的那段日子里,彭金娇忙里忙外,整个人都瘦了十斤,丈夫心疼,彭金娇却笑着说:这正好圆了我的减肥梦

  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默默地垂着绿荫,无私奉献,彭金娇就象一棵四季常青的香樟。

   

  

   

江西省杰出检察官之——分宜县人民检察院徐坤

   

  在新余市分宜县检察院有这样一个人,他以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秉公执法的精神风貌感染着全院优秀青年干警,他就是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拥有全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全省两法知识竞赛个人风采奖全县优秀政法干警分宜县检察院模范检察官等殊荣的侦查监督科科长——徐坤。

  爱钻研,善啃疑难案件

  近三年来,徐坤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50余件,无一错案,其中也不乏一些疑难复杂案件,但凭着一股钻研劲,他都能啃下来

  2012年上半年,县公安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多个采石场自行购买原材料配置炸药用于生产。经进一步调查,一起波及江苏、四川、贵州、河南等多个省份,涉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等多个罪名的重大案件逐渐浮出水面,公安部也将其列为督办案件。但案件在侦查前期就遇到困难,现场只扣押部分用于制造爆炸物的复合肥和其他原料,非法制造爆炸物案件没有爆炸物怎么办,侦查机关向应邀介入的徐坤等检察官提出了疑问。为此,徐坤等人向公安人员当场提出建议,积极引导侦查,徐坤和科室干警一道仔细查找法规、虚心咨询专家、广泛搜集案例,从法理、法规、批复、案例等多个层面进行论证,认定本案中的所谓的复合肥也直接可以认定为爆炸物。至此,案件豁然开朗,不23名犯罪嫌疑人最终被法院绳之以法,对爆炸物的充分论证也作为经验交流得到江苏等外地同仁的认可。

  平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想法如果不记下来,过段时间就会忘记;点滴记录的东西如果不定期整理,也形成不了经验,帮助不了平常工作,正是凭着对工作的钻研和努力,徐坤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侦查监督业务能手。

  情系民,小案办得精彩

  基层检察院办理的大都是案值小、法律争议少的两抢一盗类的小案件。一个案件,对办案人员来讲可能是办案数的几十分之一,但对当事人而言却100%,所以办小案也要认真,更不能有枯燥感,而要办出成就感。在徐坤看来,每一个小案件的质量都可以以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三者是否统一来评价高低,也都可以办的精彩。

  2012年徐坤承办一起抢夺、盗窃案件,接案后第一天他就审查完案件证据材料,并基本完成审查报告,准备第二天提审复核后就结案,被害人吴某却找来了:我听说案件到了你们检察院,检察官啊,抢我的人是被抓起来了,但我被抢的值钱的东西都还没有找回,你要帮帮我,我又没工作、一个人生活……”,听着吴某的诉说,对彭某提审讯问的重点在徐坤心中已逐渐明晰起来。第二天在看守所,面对围绕赃物下落的不断盘问和赃物是否找回虽不影响定罪,但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理的释法说理,彭某终于承认抢夺的一条价值5000余元项链的事实。

  诉得出、判得了只是案件办理效果的一个方面,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是办案的最好效果,这也是徐坤在工作办案中不断追求的目标。

  能创新,推动工作发展

  身在侦查监督科,在与群众交往中,我深感该名称远没有逮捕科响亮,如何强化监督,让侦查监督科名副其实,是自2012年底开始担任侦监部门负责人后,徐坤思考的第一个问题,很快他就发现症结所在:案源少。以前监督工作依附在审查逮捕工作上,监督线索主要通过办案发现,如通过办理盗窃案发现下游销赃类犯罪,通过办理甲的贩卖毒品案发现其上下线乙和丙的贩毒犯罪,进而进行立案监督。必须加强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

  在院领导的支持下,在徐坤的积极努力下,通过加强与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的联系沟通,分宜县检察院侦监科先后开展公安派出所执法巡回检查监督、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监督等多项专项监督活动,以点带面,有效促进侦监工作发展,针对公安派出所监督的经验性材料《五项举措监督公安派出所执法活动显成效》在《江西检察》上发表,获得了上级机关的认可。

  爱较真,维护公平正义

  7年多,有近6年时间在刑检部门,徐坤通过办案接触不少公安办案人员,私下和他们在一起,也常开开玩笑,聊聊天。科里新进人员见他认识那么多公安人员,就说他有面子。可他,确还是经常爱较真,让关系不错的公安人员没面子。

  20147月,在例行巡查时,科里在辖区一个公安派出所执法案卷中发现一起发生2013年致人轻伤甲级的伤害案件,派出所只是做了治安处理,属于立案监督范围。徐坤立即要求科里干警将案件材料复印。得知检察机关准备立案监督后,一名在公安的老乡打电话给他说案件都已经过去一年多了,别那么认真,算了吧,徐坤却认为如果这个案件算了,那对同类案件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来讲就明显不公了,司法人员怎么能选择执法呢,坚持要走程序;老乡又带着案件承办人找到办公室,说老乡,你监督立案,人家承办人这么年轻,会对他以后有影响的,却又被他拿着法条说得无奈地离开。该案也最终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启动了刑事程序,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正是在这种爱较真、敢于监督的责任意识下,徐坤带领分宜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干警三年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60余件,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常自律,树检察好形象

  徐坤身为一名侦监干警、一名人民的检察官,他时刻牢记着自己的使命,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在严格执法、用心办案的同时,他不时地告诫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私情所扰、被私利所惑!真正做到常在河边走,却也不湿鞋,被领导和同事们亲切地称为是一位过得硬的好同志。

  工作中,他严格执行上级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秉公执法、文明办案,不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于律己,从办理第一起案件以来,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检察官本色。

  生活上,他虽性格温和,兴趣广泛,但却很少出去应酬,交朋友也特别谨慎。他说,酒肉饭吃多了,朋友交多了,难免会有失去警觉的时候,还不如未雨绸缪、敬而远之。

  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坚守法纪底线,履好监督职能,在运用手中的权力时始终勤政廉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警钟长鸣,敬业奉献,这就是连续两年获得全县优秀政法干警的徐坤同志树立起的新时代检察官好形象。

   

  

   

江西省杰出检察官之——余江县人民检察院周启敏

   

  余江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检察员周启敏同志,19841114日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067月参加工作,2009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自20073月通过江西省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检察院统一考录优秀法律人才(公务员)考试被招录到余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爱岗敬业,勤勤恳恳,特别2013年主持办公室工作以来,他紧紧围绕院党组确立的工作思路,立足本职,以争一流为工作目标,创先争优,甘于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成绩,得到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多次被余江县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个人,2011年被鹰潭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被确定培优工程培育对象,2012年被鹰潭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官,2012年被余江县委政法委评为十佳政法干警2013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注重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他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积极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各类学习,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先后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活动20次、省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班16期。为适应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更新知识层次,2013考取江西财经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为进一步提升检察理论水平提供了更高的台阶。注重学习检察业务知识、文秘工作业务知识,虚心向领导、同事请教。由于办案人手紧缺,他先后被抽调参与办理童某玩忽职守、受贿案和饶某行贿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童某玩忽职守、受贿案中因一被索贿证人顾虑重重,对检察机关取证有抵触心理,他积极疏导证人情绪,利用所学心理学知识,释理说法,在短时间内顺利取得证言,为整个案件提供一份强有力的证据。经过学习和锻炼,他的检察业务知识、文秘工作业务知识水平得到不断提升,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沟通协调等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爱岗敬业,当好参谋助手

  他坚持把参与检察政务、事务管理工作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努力做好信息员、调研员、宣传员,紧紧围绕领导决策和检察业务开展的需要,想领导之所想,又想领导之未想,凡是从全院工作大局出发,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积极负责地做好每一项检察工作。该同志自进入余江县检察院工作至今,一直在院办公室工作,从事信息文秘、理论调研、机要传真、检察统计、网络维护、档案管理、检委办、检务督察、公务接待、人民监督员及日常事务等工作;特别是在负责院办公室全面工作后,面对工作量大、强度大、人员少的多种矛盾,该同志一方面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各种工作,另一方面经常利用午间和晚上、节假日的时间加班加点,及时完成各项工作。2007年至2012年具体负责检察统计工作中,高度负责,平时留意重要案件的办理时间节点,认真核对各项统计数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使检察统计工作质量在全市一直位列前列,并耐心细致教会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保障了检察统计工作的顺利交接。工作中,他时刻留意本院各项工作,能处处留心、细心观察,善于结合本院的实际进行深入研究,学以致用,使文字材料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言语朴实、文字严谨、分析到位,2009年以来他所撰写的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和各项汇报材料,因总结全面、详实、深刻,得到领导和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他结合余江经济、社会、生态实际情况和检察职能,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撰写的《当好各类角色助推生态经济》调研文章,具有前瞻性和操作性,被《检察日报》采用刊登,1篇调研文章获全市第三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三等奖,10余篇检察信息被省检察院办公室采用,在各级媒体上发表新闻宣传稿件30余篇,编发《余江检察情况反映》39期、内网工作动态等信息上百篇,2013年被市院评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加强管理,搞好综合协调

  他根据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创新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先后制定《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网络舆情引导及应对处置工作预案》、《内勤管理工作的规定》、《保密工作制度汇编》、《公务出差审批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坚持把好三关:一是严把物资采购关,大宗物资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按程序审批、结算,小量物资采购能严格把关,努力提高采购商品的性价比,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把好物资消耗关,建立办公设备、日常办公用品配发、领取审批制度,使得办公用品等消耗品的领用有章可循,有效杜绝了办公用品等消耗品浪费现象;三是严把车辆维修、使用关,严格落实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维修审批制度,为每部车辆都建有燃油、保险、维修档案,有效降低运行成本,提高了使用效率,有效保障了办案工作。由于把好以上三关,2013年以来,余江县人民检察院连续两次被评为节能优秀单位。为节约工作经费,他自学成才,从网络技术“门外汉”逐渐成为一名网络“行家里手”,能自己修好的门锁、办公桌抽屉锁、水电设施都是自己动手维修更换。他严于律己,依法办事,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在负责本院工程招标、物资采购上,坚持原则,不接受任何礼品,不搞以权谋私。他多次向灾区和困难群众捐款捐物,2012年参加余江县志愿者协会并多次参加自愿者活动慰问帮扶困难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入党誓言,做到全身心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他作为一名普通的检察干警,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迹,但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所做的每一件事虽普通又平凡,却处处显现出检察官的高尚品质。

   

  

   

江西省杰出检察官之——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周永生

   

   

  周永生,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文化,19838月出生,20072月参加检察工作,2008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兴国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人、检察员。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周永生始终坚守坚定清醒有为,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理念和处事原则,始终坚持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胜其任的生活、学习、工作方式,躬身履职,积极作为,用自己的行动生动诠释了人民检察官的职业内涵。近年来,他先后荣获第十届全省检察理论年会一等奖、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技能竞赛个人单项一等奖、团体一等奖、全市检察机关公文写作二等奖,以及全市优秀公诉人、全省优秀公诉人、首届最美兴国人等,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任生活艰辛,从检为公、廉政勤政的高尚品格无丝毫熏染

  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环境和执法环境,周永生通过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真正树立健康向上的名利观、交往观、进步观,始终做到讲党性、讲纪律、讲原则、讲风格,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花以芳而香,人以廉而洁。办案过程中,面对钱与权的考验,周永生能够正确对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不为金钱所诱惑,不为人情所动摇。2010年冬天的一个晚上,他的一位朋友带着一名男子来到家中,说只要在他的案子上睁一眼闭一眼,给点面子,他一定会报答。周永生立即驳斥道我给你面子,就是不给法律面子,自己也就没有面子。作为一名农家子弟,尽管家庭生活并不富裕,但他深知,权力不能作为攫取金钱的工具,检察官的神圣使命不能被铜臭所浸染。

  任工作辛劳,宽严相济、维稳促和的公诉职责无丝毫游离

  办案中,周永生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在近七年的公诉生涯中,他参办或主办各类刑事案件290余件,真正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枉不纵、宽严相济,用正义捍卫法律的威严,用宽容宣扬司法的关怀。

  20135月,周永生受命负责章贡区政协刘某(副县级)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一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刘某担任过多个要职,任职期间,受贿5万多元,贪污4万多元,特别是在负责征地拆迁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亿多元。该案影响重大、案情复杂、证据繁多,案卷材料多达56册。周永生同志坚持从大局出发,认真审查全案事实、证据,反复查阅相关资料,详细列出30余条补充意见,认真指导侦查人员完善证据链条。该案提起公诉后,又通过反复研究案情,认真查阅资料,制定五万余字的出庭预案,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全部得到法院支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坚持严厉打击的同时,周永生更重视以温馨司法。他立足县情、结合院情,组织起草《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对接若干规定》,成功启动轻微刑事案件检调对接机制。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创造性推行连心日志制度,向每位涉罪未成年人发放一本《连心日志》,要求他们详细记载自己的家庭生活状况、工作学习情况,对所实施犯罪行为的深刻认识,以及对触犯刑律的自我悔悟等内容,为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以及发表量刑建议提供重要参考。该项工作经验先后被《检察日报》、《新法制报》、人民网、新浪网、江西检察网等多家媒体报道。结合办案体验,撰写的《公诉人应去戾气而显温情》荣获江西检察公诉人论坛我最难忘的公诉案件主题发言活动三等奖。

  任案情复杂,公正严明、依法办案的执法原则无丝毫违背

  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每一起案件的公平正义。从第一次站在法庭上,公平正义就周永生同志心中扎下了根。他经常说:公平正义不是写在纸上的,而是要践行于司法实务、植根于群众心中。工作以来,周永生始终以打击犯罪、保障人权为目标,在增强监督能力上下功夫,在完善监督机制上做文章,共纠正错诉3件、追诉漏犯20余人、提请抗诉2件并全部获市院支持。

  在办理凌某故意伤害一案过程中,周永生审查案件证据后发现本案疑点,果断建议重新进行法医鉴定。面对被害人吴某多次以赴省进京上访、到办公室静坐等威胁,周永生毅然坚持己见,多次前往县、市人民医院,调取吴某入院就诊的原始凭证,多次陪同侦查人员到上级公安机关和医疗机构,联系协调重新鉴定事宜,并将案件两次退回公安机关。在周永生的努力下,经重新鉴定,吴某的轻伤伤情并非本案所致,原认定其伤情的轻伤甲级的法医鉴定是错误的,最终为凌某洗清了不白之冤,更促使吴某停止非法上访。凌某及其亲属得到这个消息后,由衷地感谢说:要不是遇到你这样的检察官,我们就完了。一句朴实的话,是对周永生同志公正严明、依法办案的最高褒奖。他在执法工程中显示的特有人格魅力,赢得了领导、同事及案件当事人的信任和称颂。

  任业务繁重,刻苦钻研、锐意进取的务实作风无丝毫松懈

  好学近乎智。工作中,周永生始终保持求知兴趣,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对政治理论学习,能持之以恒,一以贯之,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更加坚定了记党情、铭党恩,热爱党、跟党走的忠贞信念。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从未放松,工作繁忙之余考取江西师范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做到了理论学习和检察实践齐头并进。周永生注重对工作中的经验及时总结提升,从办案实践中发现调研课题,以调查研究提升业务水平。近年来,共有360余篇信息、宣传、调研文章被国家、省、市各类媒体刊发,先后荣获全省第五届检察理论年会三等奖、第十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一等奖、第七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优秀论文奖等荣誉。负责办公室工作以来,在政务、事务等方面坚持思考中学习、学习中实干、实干中提升,尽心为领导当好参谋,尽力为干警做好保障。

  漫漫检察路,悠悠检察情。8年多的检察历程中,周永生始终恪守大道直行,正道致远的人生信条,始终做到坚定清醒、务实有为,在笃定、求实、尚廉的检察道路上愈行愈远、愈行愈坚。

   

  

   

江西省杰出检察官之——靖安县人民检察院吴国梁事迹材料

   

      吴国梁出生于196611月,1991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4年,吴国梁同志经全省检察机关增编考入靖安县人民检察院,从一名教师转变成一名检察人员,先后任职于多部门,现为靖安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院技术侦查科长。从检以来,无论在哪个部门,吴国梁都是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走来,怀着对党、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做好每件工作,工作成效得到院党组和上级部门的肯定,2006年吴国梁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2007年荣立市检察院三等功一次,200920102011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县院先进个人,并荣获2013年度宜春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一、勤奋学习练就过硬的内功

  他深知从一名人民教师转变为一名检察官,不仅只是形式上,更重要的是内在转变,即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此,他进院后就抓紧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不久就通过检察官任职资格考试,并从此形成一个很好习惯,即无论是新修订的法律还是党的理论知识,都做到必看必学,为了提高自己工作业务水平,他还专门学习会计查账、预审心理学、职务犯罪新动向等相关知识。这些习惯对他业务的开展带来不少益处,去年省检察院一项为期3个月的查账任务就是在他的主办下完成的。近年来,他还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述之于文字,发表宣传、信息、调研文章30余篇,其中的《电子笔录制作须进一步规范》一文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刊物《人民检察》得以发表。

  二、做一名吃苦耐烦的侦查尖兵

  身为反贪局副局长,吴国梁同志不仅要协助反贪局长制定案件的初查和侦查方案、预审计划,还要战斗到最前线。如何做好侦查工作,他常对身边的人讲:办案要吃得了苦,耐得了烦,拉得下面子,做得了艰苦细致的工作。他自己也是这么做的。

  近年来,吴国梁同志参与的省检察院专案达30余件,其中参与厅级干部的专案就有多件,无一差错,所做的工作匀得到省检察院反贪局的肯定。

  办案遇到熟人是常事,遇到熟人就会有说情,每当出现这种情况,他的做法是:口头婉转表达,内心深处一定是拉下面子,该怎么办还是怎么办。他常说:只有心里有责任、有公平正义,才能关键时候拉得下面子。有一次预审,犯罪嫌疑人主动谈到是吴国梁弟弟的同学,平时关系很好,还帮过他弟弟的忙,请求手下留情。吴国梁说:好哇,你涉案的数额这么大,明摆着,没有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就很难办……一步一步,把犯罪嫌疑人引向通过自首、主动交待自己的罪行方向找出路,最终该案被作了有罪判决。

  三、积极投身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靖安县有深厚的诗词文化基础,被中华诗词学会授予中华诗词之乡,利用这一地域特色,吴国梁同志主持开展的靖安县第一届以职务犯罪预防为主题的诗词竞赛,在全县诗词界征集作品110余篇,并举办现场诗词吟诵活动,此举探索职务犯罪预防的新途径,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肯定。同时,他还注意利用查办典型案件,发挥检察建议的预防效果。今年向有关方面起草的关于涉农资金管理检察建议,得到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促成县财政局出台《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下拨管理监督的意见》,推进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此外,近年来,他还在县委党校和其他单位结合自己的办案体会、以案说法,讲授职务犯罪预防法制课20多堂,取得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四、积极开展信息化应用,打造科技强检新亮点

  吴国梁同志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物理系,兼任靖安县院技术侦查科长,在靖安县院建设办案工作区过程中,他注重发挥自己所学专业优势,积极为院办案区建设出谋划策,主持建设的办案区侦查指挥系统,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实现办公区、办案区和看守所光缆互联互通,并采用高清视频技术。通过专门软件,实现指挥大厅、检察长办公室或指挥长室办案数据、图像、语音的实时传输,在满足对各讯问室同步录音录像的同时,还实现对办案现场的远程实时指挥。打造的检务实时督察平台实现纪检监察部门对办案过程的实时督察,探索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同步监督的新途径,被作为靖安县院的亮点进行打造,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人生因奉献而美丽,吴国梁作为一名检察官,为了胸前的检徽更闪光,不管前面的路有多坎坷,他总是一路向前,无怨无悔。

   

  

   

江西省杰出检察官之——余干县人民检察院苏芳

   

  最好不是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幻想着什么,而是在旭日初升的时候投入工作。这是苏芳常用来激励自己的一句名言。17年的检察工作实践磨炼了她坚韧不拔的意志,塑造了她刚正不阿的品格,使她清澈的目光更显从容、淡定、自信之美。她先后多次荣获县综治工作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十大杰出青年十佳政法干警五个余干建设先进个人和市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2010年,在全市检察机关与榜样同行演讲比赛中荣获第二名2012年在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文书竞赛中荣获第二名;2012年,在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文书竞赛中荣获团体第一名个人单项第二名2013年市人民检察院给她荣记个人三等功2014年获得上饶市检察业务尖子荣誉称号。

  勤于钻研,做一个勤奋刻苦、业务娴熟的检察官

  公诉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业务部门,不仅是与被告人、辩护人斗智斗勇,唇枪舌剑的主战场,更是检察机关的形象与窗口。苏芳记得她第一次出庭支持公诉,在与当地一位颇有名望的律师交锋时,由于庭前未作充分的预测而受挫。苏芳意识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她潜心钻研法学理论,关注研究司法解释,站在法学理论前沿,点点滴滴积累法律专业知识。每办理一个案件后,她都会做好详尽的办案总结,查找办案中的不足,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每次有重大疑难案件,她总是一堂不落地去旁听,学习他们的经验和技巧,通过别人的庭找到镜子里的自我,以便取长补短。功夫不负有心人,201211月,余干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38名被告人章某聚众斗殴等一案,涉及的罪名达十二项之多,移送犯罪事实达六十余起。长达七天的庭审,她以出色表现赢得到庭观摩的法官们的高度肯定,也赢得律师界的交口称赞。庄严的法庭上,行文缜密的起诉书成为鞭挞丑恶、护法为民的檄文,法理交融的答辩词成为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利剑,她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神圣,展现一名公诉人的良好风采。

  夜深了,苏芳办公室的灯依然亮着,值班室的何阿姨提着一壶开水来到苏芳的办公室,并善意的提醒着:早点回家了。自从苏芳走上公诉岗位,便有了无数个这样的夜晚。每次拖着疲惫的身躯赶到家时,本想和孩子聊聊天,孩子却已经熟睡。面对孩子,她感到愧疚,因为她不是第一个送孩子上学的人,不是第一个与孩子分享好成绩的人……,当她给孩子穿裤子时才发现,孩子在不经意间长大了。

  心系百姓,做一个执法为民、促进和谐的检察官

  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她还非常注重案件的社会效果及办案后的延伸工作,注重将公诉工作与服务群众、维护和谐有机结合起来。

  20142月,张某用挖机为户主章某挖新房基脚的土方,在挖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章某左右两侧相邻的五户房屋发生坍塌,直接经济损失为近六十余万元。受理该案后,她与承办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发现倒塌的房屋虽已陈旧,却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唯一处所,房屋倒塌后,他们只有租住于他处,重建家园的心情非常急迫,但却苦于没有启动资金,他们并不想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只想获得适当的赔偿重建家园,早日过上正常的生活。两名犯罪嫌疑人也希望检察机关能组织调解,给他们一个悔过的机会。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她决定组织调解。而两名犯罪嫌疑人家境也并不富裕,要想调解成功实属不易。于是她会同相关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调解小组,在长达四个多小时的调解后,双方仍因调解金额悬殊太大而宣告失败。调解工作陷入僵局,虽法律并未对检察机关参与调解进行强制性的规定,如若放弃也未尝不可,但一想到当事人那一双双渴求和信任的目光,她感到不能轻言放弃。于是她通过细致的调查后第二次组织调解,虽没有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但是双方的差距越来越近。2014125日,苏芳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她组织第三次调解,这一天苏芳奶奶病情恶化了,她在探望了奶奶后与承办人乘车赶赴瑞洪镇,调解工作到下午四点才结束,双方达成调解,握手言和,当被害人按照损失的比例领到赔偿款时,他们紧紧地握住她的手说:真的谢谢你,我们从没有看到过一名检察官为了一个调解工作,多次下乡,三次调解。其实他们哪里知道,在调解时,她已经得知最疼爱她的奶奶已于下午三点去逝,她眼看到调解到了关键时刻怕影响达成协议而没有告诉他们,当她拖着疲惫的身躯赶到奶奶的遗体旁时,只有深跪着对奶奶说:对不起,我来晚了……

  爱洒少年,做一名宽严相济、侠骨柔肠的检察官

  苏芳以女性特有的耐心、细心和诚心将余干县院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做得有声有色,不仅将公正、严谨体现在办案中,还把维权意识融入到办案中,使该项工作的各项流程走向规范化、细致化,人性化。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她不断完善制度,推陈出新,丰富办案方式,拓展办案效果,在情与法中寻求公平与正义、追求法律的尊严与社会的和谐,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审查起诉人性化办案模式,维护了青少年合法权益。

  20121126日凌晨余干县城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抢劫案。原来余干县某中学初三的五名学生为了筹集生活费铤而走险,持刀抢劫,其中三名学生在抢劫过程中反被被抢对象持刀砍成轻伤。当苏芳提审这五名学生时,她无论如何都无法将这一张张稚嫩的脸庞与犯罪划上等号,他们并不是顽劣的孩子,孩子们好奇、刺激、冒险才是引发这次犯罪的根本原因。于是她下定决心一个也不能放弃,一定要将这些迷途的羔羊拉回正道。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作附条件不起诉。但通篇只有三个条文,加之附条件不起诉史无前例,无章可循,如何准确把握立法本意,成了她面前的一道难题,每一步程序都是一次创新。为了能充分了解掌握五名孩子的身心特点以及犯罪前后的表现,她不断的奔波于社区、学校,通过他们的父亲、邻居、同学、朋友对五名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社会调查。针对每个孩子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等制订不同的考察帮教协议,并与孩子们的律师、法定代理人、老师共同组成考察帮教小组。经过大家共同的努力,五名学生均顺利通过考验期,并都被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今,有三名学生顺利升入高中就读,一名孩子初中毕业后进入技校学习雕刻,另一名孩子跟随家人学习装璜,拥有了一技之长。这些孩子仍与她保持联系,只是由原来的苏检察官变成了苏阿姨,苏芳也在不断关注他们的成长,给他们在成长道路上指点迷津。

  这个附条件不起诉案例在当时也属全市首例,她及时进行了思考与总结,拟订出《余干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实施细则》,将简单的条文变得具有操作性,并在全市推广,她还总结出目前附条件不起诉存在的问题,并撰写《附条件不起诉的现实窘境与制度完善》的文章,并在国家级刊物中发表。目前余干县院关于附条件不起诉的经验已日趋完善,成为余干县院未检工作的一大亮点,现在的她对未检工作充满信心,她们的未检团队是全市获得心理咨询师证书最多的基层院,她们除首次开创办案中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外,还注重法制宣传的多样化,并在全市首次举办了中小学生法律知识思想道德竞赛。

  20137月,苏芳代表上饶市检察机关在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她总结出来的经验做法以简报的形式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2014年她带领的青少年维权团队,在全省检察机关中脱颖而出,一举摘得2014年度江西省青少年维权岗的荣誉桂冠。

  梅经风霜香愈烈,人到无求品自高。在检察事业上,苏芳以她高尚的人格与优异的业绩,抒写了一个检察工作者高尚的情怀;她以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朴实行为,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江西省杰出检察官之——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检察院尹向鹏

   

  尹向鹏,吉安市吉州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他于19957月从南昌大学法学院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冬去春来,他在自己挚爱的公诉岗位上,以超乎常人的毅力不懈地努力,执着地追求,逐渐成为一名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人民满意的优秀检察官。先后多次被中共吉州区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吉州区青年岗位能手,连续3年被吉安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先后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是吉安市检察系统首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0126月尹向鹏被列入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官培优工程。

  用心办案,所以选择认真

  从事公诉工作二十年来,尹向鹏牢牢把握办案这一重心,树立强烈的狠抓办案办铁案的意识,正是这种强烈的意识,他争着办案,多办案,办好案。二十年来,他共办理各类起诉案件1400余件,在办案中,每一起案件、每一个证据、每一次出庭,他都要精心研透,都要充分准备,因为专心办案、用心办案、细心办案是尹向鹏对待办案最基本的态度,为此,他给自己制定了吃透案情、严把四关、深究细节、排除矛盾的办案四原则,在办案中坚持认真、细致的作风,在字上深究问题,严把事实、证据、定性、程序关,坚决做到不错诉。在办案中,他注意法律的思考、注意案件的分析,通过设计案件证据比对表、案件定性分析表促使自己理性思考,确保案件不出现差错。

  在狠抓办案的同时,尹向鹏正确处理好办案与监督的关系,在办案中强化监督、在监督中确保质量,显示了过硬的业务技能。如被告人刘某、杜某等人抢劫案,起诉书认定四被告人抢劫作案3次,系多次抢劫,但法院对其中一起抢劫事实以证据不足为由予以核减,造成量刑档次发生重大变化。尹向鹏敏锐发现该案判决存在问题,经审查并补充相关证据后,以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且严重影响量刑为由依法提出抗诉意见,得到检委会的支持,吉安市中级法院依法改判,支持吉州区院的抗诉意见,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自从迈进公诉的大门,尹向鹏心中就一直有一个强烈的愿望,那就是一定要成长为一名精通业务、有着雄辩口才和过硬心理素质的优秀公诉人,为检察系统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律师界有田文昌这样的知名律师,法官界有宋鱼水这样的知名法官,检察官中有方工这样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的优秀检察官。他们是法律界的楷模和精英,也是他学习和追求的目标。为了这一目标,他总是以力求完美的工作态度,投入到公诉工作中去,每一件出庭公诉的案件都要取得最好的庭审效果,这是他永恒的追求。他的辛劳和汗水没有白费,他出庭公诉的多起案件受到同仁、法官、旁听群众乃至庭上对手——辩护人的好评,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如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在观摩尹向鹏出庭公诉的被告人谭某某、刘某某等人的贪污案后,对庭审效果及公诉人的表现予以了较高评价,整个庭审、法庭辩论可谓唇枪舌剑,刀光剑影,招招锁喉,由于指控有力,被告人谭某某因犯贪污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严惩了腐败犯罪分子。

  痴爱公诉,所以选择坚守

  参加工作之初,年轻的尹向鹏被分至刑事检察科,多年的磨砥使他深深地爱上了使无数人羡慕而又庄严的公诉席,尽管又苦又累,他毫无怨言,对公诉席的痴爱成为他心灵当中永恒的主题。在全院双向选择活动中,多名科长热诚邀请其改换门庭,而又苦又累的公诉部门无人问津,出于对公诉的深深挚爱,他毅然选择了留下,成为唯一一名自愿选择公诉科的一般干警。由于他扎实的理论功底、多年的公诉实践,多家律师事务所以高薪热忱邀请他加盟,要他转行做律师,他只是淡淡地一笑,他怎舍得摸爬滚打了二十年的公诉岗位,他又怎舍得二十年来一直给予他鼓励与支持的良师益友!“既然深深地爱它,既然干了这行,就要把它干好!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干的。在工作中,他吃苦耐劳、毫无怨言,为了痴爱的公诉,他毫无顾忌自己的身体乃至家庭而忘我地工作,从不向组织提任何要求,二十年的坚守,风风雨雨,无怨无悔地把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了他痴爱的公诉事业。

  在痴爱公诉、狠抓办案的同时,尹向鹏在工作中积极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不甘于做一名平庸的检察官。20132月,尹向鹏被任命为新成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这意味着他将更加忙碌,虽然肩上的任务更重了,但他没有退缩,学会弹钢琴,公诉工作、未检工作两不误,本职工作、特色工作两手抓。

  厚积薄发,所以选择勤奋

  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除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外,具备包括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在内的公诉技能必不可少,为了磨砺这些法庭上的基本技能,除了主动要求承办疑难复杂案件,争取锻炼机会外,尹向鹏在办案中注重积累、注重总结,从1995年参加工作至今,坚持将每年所办案件的起诉书装订成册反思案件的成败,坚持以办案札记的形式整理记录所办典型疑难案件的得失,如今他撰写的办案札记已突破20万字。办案、思考,使尹向鹏的视野更加广阔。他扎根实际,笔耕不辍,多年辛苦的写作结出了累累硕果,他本人也被吸收为吉安市检察系统调研人才库成员。

  二十年的公诉生涯使尹向鹏深感没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难以在公诉席上立于不败之地。为此,他非常注重业务学习,加强八小时之外的充电,自费订阅《刑事审判参考》、《公诉人》等法律书籍,他读得津津有味,整理出几大本学习笔记,不断夯实自己的业务功底。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学习,拓宽自己的视野,200910月参加由中国国家检察官学院与法国国家司法官学校在北京共同举办的打击有组织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国际研讨会,提交的论文《论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及法律特征》入选该国际研讨会优秀论文集。2014年作为特邀嘉宾在江西检察公诉人论坛第五期公诉三人谈活动中进行主题发言,受到全省公诉同仁的广泛关注。作为国家检察官井冈山分院的检察教官,尹向鹏积极开展检察业务教学工作,先后为全省第二期初任检察官资格培训班学员以及吉州区、峡江县公安民警授课,宣讲检察业务以及修改后的刑诉法,深入浅出、紧贴实务的授课内容受到同行及公安人员的好评。

  1995年到2015年,尹向鹏就是这样一直踏踏实实、默默无闻地在他心爱的公诉岗位上辛勤地耕耘着,无怨无悔地将生命中最美丽的20个春秋奉献给了公诉事业。为了无悔于自己的青春,无悔于自己的选择,他甚至付出了一定的个人牺牲,但诚如他自己所言:我愿做一只小小鸟,飞翔于自己酷爱的天空,执着地追求,永不放弃、永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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