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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使命 践行“司法为民”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17-11-29   作者: 字号: | |

牢记使命 践行“司法为民”

             --学习十九大报告有感

新余市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  吴思良

在十九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被明确作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站在党和国家最高层次的战略全局的高度,对推进法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作为检察机关的党员干部,我认真学习了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一要准确把握司法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司法工作的目标与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司法工作也站在新的起点,既面临难得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要切实增强机遇认识、忧患认识,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司法工作科学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发扬优良传统,勇于改革创新,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要坚持不懈加强司法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是司法机关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迫切要求。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论述,不仅对司法工作宗旨、司法权运行机制、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和司法廉洁建设等提出全面具体的要求,还强调要加强基层司法队伍建设,加强司法干部体制和经费保障体制建设,改善司法干部工作生活水平,让他们更好履行职责。我们应当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树立优良司法形象。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激励广大基层司法干部以优良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度,投入到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去。

三要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进一步提高司法工作质量,尊重和保障律师的权利,充分发挥司法工作的能动性,自觉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化司法公开,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关切;扩大司法民主,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完善司法为民措施,使群众更方便地参与诉讼;深化司法改革,突出抓好重点改革项目的落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下一步,将进一步认真学习是十九大报告中的各项论述,将十九大的精神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目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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