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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检察院构建新型侦诉关系提升执法办案效果
新闻来源:正义网   发布时间: 2017-12-25   作者: 顾志强 字号: | |

  近日,樟树市检察院主动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对一起涉嫌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进行侦查,最终侦查机关锁定证据,对该案立案侦查。这是该院积极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构建新型侦诉关系的一个个案。

  今年,该院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探索构建新型侦诉关系,化平面、被动监督为立体、主动监督,形成侦诉指控合力,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

  该院以与侦查机关建立的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联席会议机制为基础,扩大联席会议范围,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纳入其中。重点关注证据的收集、固定过程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违法情形;对定案证据进行实体审查,重点关注案件定性及取证方向是否准确,证据的收集、固定是否及时、客观、全面。

  与此同时,该院及时有效纠正不当侦查行为。对于较为轻微的办案程序瑕疵,及由此产生的诉讼风险,建立瑕疵通报制度,进行口头纠正,增强事后监督力度;对于违反刑事诉讼程序规定,尚未影响案件主要事实认定的不当侦查行为,通过联席会议进行沟通处理,形成监督实效;对严重违反刑事诉讼程序,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产生严重后果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目前,已对侦查活动发出口头纠正12次,书面纠正违法3份。

  该院还严格把握非法讯问行为的标准,将刑讯逼供、非法拘禁、威胁等方法获取的供述纳入排除范围,一旦发现上述非法取证行为,立即提出纠正意见。对瑕疵证据严格适用补正规则,经重新取证、补充完善等补救措施后如能修复取证程序上的瑕疵,将其作为定案的根据,避免司法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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