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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骨暴利"牵出单位受贿大案 骨科主任收回扣360万
新闻来源:正义网   发布时间: 2017-04-25   作者: 闫兴中 汪宇堂 王璐 字号: | |

  2016年6月12日,我院反贪干警老李到“五医院”探望朋友(病号)时,听同病房一名老患者闲聊:“你看看,我就是一个股骨头坏死,换了两块骨头就花三万多块,老百姓的钱都让医院给赚了。”看病花这么多钱,这其中是否有啥暴利行为?老李心想。

  为摸清“换骨暴利”的真相,我院根据老李提供的线索,进行秘密初查。通过调查,发现近年来“五医院”骨科与河南省东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胜公司”)等5家供应商业务往来密切,我们遂对5名供应商传唤询问。

  东胜公司供应商刘某证实,他为提高产品销量,曾向骨科主任郑文生提议按高值耗材价格的30%给回扣,郑默认了。4年来共计给郑182万元,每隔两、三个月一次,他将回扣分配给医生们。

  外围逐一攻破后,经卧龙区检察院提请,南阳市检察院于2016年8月18日以涉嫌单位受贿犯罪对犯罪嫌疑人郑文生决定逮捕,随后,卧龙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次对犯罪嫌疑人单庆芳、陈立新、李京等三人(均为该医院骨科医生)取保候审。

  到案之初,郑文生拒不承认自己存在收取回扣款的事实,他先是避重就轻,后来不谈正题,试图逃避追究。老李随即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带人赶到郑文生家中搜查,结果发现其卧室抽屉里有一个黄色笔记本,上面密密麻麻地登记近年来他先后多次收受东胜等公司所送一笔笔赃款,以及给每名医生分配情况。

  “郑文生,这是不是你的笔记本?你的秘密可都在这上面记着呢!”最后一道防线被击溃后,郑只好交代:“我由开始的‘简单吃请’到后来推脱不了的‘被动接受’,不仅同意销售商按30%比例给回扣的提议,还在会上商定分配方案。”

  经办案人员查明:2009年1月至2014年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郑文生在担任“五医院”骨科主任期间,在使用骨科高值耗材的过程中,为了给科室谋取利益,其间先后收受天津供应商于某、东胜公司供应商刘某、盛昊科贸公司供应商徐某、安阳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供应商董某、南阳瑞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回扣费共计363.08万余元。

  近日,法院以单位受贿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郑文生、单庆芳、陈立新、李京有期徒刑八个月或免予刑事处罚等处罚,四被告人所收赃款全部追缴国库。(除被告人,其他当事人均为化名)

  (闫兴中系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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