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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6-29   作者: 字号: | |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25日在江西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铁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牢牢把握法律监督定位,从作风建设破题,靠改革创新增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全省决胜全面小康、实现绿色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全力保障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建设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先后出台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保障十三五规划实施、服务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建设等指导意见,引领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围绕大局履职尽责。

着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聚焦稳增长,积极参与全省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先后制定服务企业发展“10条意见、服务和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12条意见与省侨联共同制定保障侨资侨属企业健康发展服务措施,与湖北、湖南签署三省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意见,依法办理曹先进职务侵占案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紧大项目出台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实施办法,对873个重大项目开展专项预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45万余次。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会同南昌铁路局部署开展铁路线下安全隐患暨铁路沿线环境专项整治,积极护航中欧班列平稳运行。竭力防风险,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犯罪专项整治,依法办理e租宝”等一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依法起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524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主动服务贫攻坚战略,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相关职务犯罪658人,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保障扶贫政策精准落地。部署开展查办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专项行动,依法查办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3543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持续推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介入调查病死猪肉”“问题疫苗等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监督移送涉嫌犯罪192人。保障劳动者和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依法起诉恶意欠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403人,充分运用支持起诉等职能,督促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助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积极跟进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战略落实省委实施方案和省人大决议,在全国率先提出和推进生态检察工作,先后部署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和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出台“12条指导意见推动生态检察工作常态化、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立案侦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职务犯罪763人,依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543人,依法办理新余市仙女湖水污染等一批破坏环境资源重大案件。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移送涉嫌犯罪375人,监督刑事立案339人。依法办理涉及环境污染责任、资源权属纠纷等民事行政案件947件,探索开展补植复绿等恢复性司法实践,努力修复受损生态。全省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会签文件220余件,设立派驻检察室(工作站)108,努力汇聚执法司法合力。在鹰潭召开赣、鄂、湘、闽、贵、藏六省(区)生态检察工作研讨会,推动建立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我省生态检察工作被《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专题报道,成为江西检察工作的一个响亮品牌。

二、深化平安江西建设,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维权与维稳的关系,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6964人,起诉166129人,同比分别上升11.3%32.6%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积极投入打击暴力恐怖两抢一盗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等专项行动,对胡家兵危害公共安全案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犯罪及时介入引导侦查,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和涉毒犯罪专项整治,依法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犯罪523,起诉涉毒犯罪14886,严肃办理了余干县重金求子系列电信诈骗案、郑威等24人制售毒品案重大犯罪案件。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省三级检察院建成信、访、网、电、视频一体化的涉检信访受理平台,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7119件。会同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制定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实施细则,建立第三方参与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成陈建华申诉案等一批历久难结的信访案件息诉化解。依法开展刑事和解,对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涉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且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2966人、不起诉4068人,促进案结事了。做好民事行政诉讼领域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促进息诉和解429件。对确有困难的1377名刑事被害人家庭提供司法救助,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对特殊人员的服务管理,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监督纠正脱管、漏管6219人次,对211名危害群众人身安全、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116人,积极运用非羁押性观护帮教措施,努力将教育、感化、挽救贯穿涉罪未成年人办案全程。主动融入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广泛参与学校、医院等重点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办案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5886件,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五年来,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部署,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各类职务犯罪7908人,同比上升25.4%,为我省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发挥了积极作用。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403人,同比上升32.6%,其中包括陈卫民、李安泽、王詠54名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同比上升170%,是我省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查办厅级干部人数最多的时期。特别是在查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省部级干部案件上取得重大突破,依法侦查、起诉李崇禧、斯鑫良、王天普职务犯罪案件,三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取得良好办案效果。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大案764件,严肃查处南昌市新建区松湖邮政所原负责人熊俊贪污2000余万元等一批小官大贪案件。 

大力推进职务犯罪专项治理。针对性地查办交通运输、煤矿安监、电力、医疗等重要领域、重点行业职务犯罪窝串案2126件。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492人。持续打击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立案侦查603。部署开展查办国家政策性补贴领域渎职犯罪小专项行动,依法查办套取农机购置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专项资金渎职犯罪113人。及时介入南昌高考替考事件、丰城电厂“11·24”重大垮塌事故调查,严肃查办相关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48

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坚持把追逃追赃与侦查办案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积极开展天网行动,抓获和遣返潜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00人,追缴赃款12.6亿余元。成功劝返百名红通”2号嫌犯李华波归国投案,这是我国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第一个成功的国际执法合作案例,也是全国第一例适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件。

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摄制展播廉政短片、预防微电影76部,建立警示教育基地98个,开展预防调查6624次,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886件。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诫告制度,推动预防关口前移。与邮政部门联合开辟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将政策法规和廉政文化送进千家万户。

四、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五年来,我们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注重监督质量和效果,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针对有罪不究、违法办案、侵犯人权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948件,监督撤案3144件,纠正漏捕5129人,纠正漏诉7988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011件次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6713积极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推动出台我省首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1888人。向省公安厅提出改进侦查工作、完善提押换押机制等方面的检察建议,推动提升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规范化水平。 

加强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48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06件。坚守防冤错案件底线,对乐平“5·24”案件依法提出审查意见,省法院依法改判4名被告人无罪。针对刑事执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部署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清理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等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假暂不当4349,督促收监执行264人,监督财产刑执行到位6.1亿余元。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会签规范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文件,向省司法厅发出加强改进监狱管理工作的检察建议,促进刑罚执行依法规范实施。

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会同省法院出台加强民事法律监督工作配合的意见,与省政府法制办就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出台实施意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42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61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052件。部署开展民事行政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严肃查处28名涉嫌虚假诉讼的司法人员和诉讼参与人,督促法院依法执行129件,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152件。

五、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推进各项改革落地见效

五年来,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蹄疾步稳地推动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稳妥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员额制为基石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基本到位,全省共遴选产生员额制检察官2524名,占政法专项编制数的34.7%,优秀人才加速向办案一线集中。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官办案机制逐步形成,设立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制定并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新的办案模式有序运行。院领导直接办案成为常态,77位市、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带头承办案件并出庭公诉大部分市、县(区)检察院探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机构设置大幅精简,大批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办案质效稳步提高。建立并落实与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职业保障制度,检察职业尊荣感增强。

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建立健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准逮捕38人,不起诉44人。会同省公安厅制定加强办理命案侦诉工作的意见,严格死刑案件证据标准和办理程序,推进审查逮捕、公诉标准化。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推动开展证人和侦查、鉴定人员出庭质证、PPT示证等做法,重视利用庭前会议解决程序性争议,着力提高当庭指控犯罪能力,促进提升庭审效率。

积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2017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后,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稳妥有序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2017712月,共立案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83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33件,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或纠正违法73件,抚州市检察院提起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大余县检察院起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赣州、鹰潭、宜春等地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5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办案,促成保护、收回各类国有资产共计价值4.8亿余元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非法占用的耕地、林地431亩。

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决拥护改革、自觉支持改革。严格按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反贪、反渎、预防部门职能、机构、人员转隶,扎实做好在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处理和案件线索移交,依法处置涉案财物,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六、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五年来,我们提出并践行把作风搞实、按法律办事,把风气搞正、按规矩办事,驰而不息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全省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迈上新台阶。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政治方向。用好用活江西红色资源,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扎实开展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积极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积极传承红色基因,坚守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国家检察官学院井冈山分院被确定全国检察职业信仰特色培训基地

从严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纪检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实落地。切实担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执行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函询和诫勉谈话等制度,在本届任期内对市级院领导班子实现巡视全覆盖。主动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巡视监督,及时整改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自觉接受省纪委派驻监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69人,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锲而不舍规范自身司法办案。从解决不规范司法突出问题出发,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精力解决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规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充分等问题。从完善长效机制入手,省检察院先后制发不起诉公开听证、涉案财物管理等规范性文件20余件,指导各地修改完善操作规程,保证司法办案活动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强化内部监督着力,全省检察机关统一设立案件管理部门,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实行集中管理和动态、实时、全程监督,促进司法办案规范有序进行。

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养。优先布局人才战略,制定实施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和检察教育培训规划。做好引才聚才文章,招录法律等各类专业人员1800余名,本科以上学历检察人员占比达89.3%,比2012年提高14个百分点,队伍专业结构不断优化。深化检校合作,大规模、常态化、开放式、针对性地开展检察业务轮训和业务竞赛,年均培训2500余人次,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增至6人,18人在全国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婺源县检察院詹文成同志荣获全国公诉业务标兵,上饶市检察院何建平同志荣获“全国侦查监督业务标兵”。

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大力实施培优工程,深入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引导支持基层院创新工作特色、提升自身实力,吉安县检察院等7个基层院分别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积极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建成全省检察数据中心,11个市级检察院建立电子数据实验室,赣州、南昌等地探索创建司法鉴定实验室、心理测试室,促进现代科技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积极争取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意见,推动上海等五省(市)18个市级院对口援助赣州18个基层院。

七、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年来,我们始终自觉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省各级检察机关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和专项工作1018次,其中省检察院先后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民事诉讼法律监督、预防职务犯罪、深化司法公开和生态检察工作。主动邀请、接受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视察600余人次,认真贯彻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积极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落实情况。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全国人大代表交叉视察检察工作,全省三级院检察长每年集中走访在赣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实现代表走访联络全覆盖。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省检察院坚持定期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通报情况,邀请开展座谈、视察、专题调研,向省政协专题报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法律监督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组织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开展案件监督评议582件次,观摩重大案件庭审,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普遍建立检察服务大厅,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活动。着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6万余件、法律文书6.6万余全省三级检察院全部开通两微一端,大力传播检察声音,努力讲好检察故事,积极回应涉检舆情检察工作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服务大局的意识不断增强,司法理念积极转变,办案质效明显提升,队伍作风进一步好转人财物保障和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显著改善,共获得省级以上各类集体、个人荣誉950余项,省检察院首次获全国文明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和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时代的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省委工作方针和决策部署,在推动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建设中展现检察作为、贡献检察力量;必须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聚焦法律监督履职尽责,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必须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用改革的办法破难题、补短板,为检察工作激活力、添动力;必须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在纪律作风建设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推动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为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筑牢根基。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在服务经济发展、参与社会治理、维护食安全等方面,与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需要,办理金融证券、高科技等犯罪案件人才缺乏队伍的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司法不规范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有发生。三是检察科技和信息化应用水平相对滞后,依托科技辅助办案的能力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依靠各方力量,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按照全省第十七次检察工作会议明确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全省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我省参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振兴赣南苏区、建设赣江新区等重大发展战略,积极主动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围绕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加大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围绕建设平安江西,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严惩“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力度。加强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法律监督,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活动,着力解决电信网络诈骗、倒卖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打好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惩治易地搬迁、扶贫项目实施等领域的犯罪,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紧紧抓住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三、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完善检察工作体制机制。牢牢把握党中央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巩固和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完善和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抓住关键节点强化监督制约,推动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积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努力完善反腐败工作检察衔接机制,持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探索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推动铁路运输检察工作转型升级。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职尽责。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检察队伍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本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化检察系统内巡视巡察和检务督察工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推进规范司法,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检水平。

五、坚持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夯实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根基。持续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建立优秀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激励机制,更加关心爱护基层检察人员,努力打造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实施科技强检战略,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的意见》,探索推广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在辅助办案、为民服务、队伍建设等领域的应用,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加强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推动落实新一轮五省(市)对口帮扶赣南苏区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站在新起点,检察事业也将开启新征程。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职,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江西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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