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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6-29   作者: 字号: | |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27日在江西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铁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省委“十六字”方针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全省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战略部署,制定实施《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江西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着力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198人,起诉1862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批准逮捕42人,起诉126人,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依法查办借国有企业改革之机贪污受贿或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123人,保障国企改革顺利推进和国有资产安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法律服务需求,依法打击诈骗、职务侵占等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促进法治化市场环境建设。

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崛起的战略决策和省人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决议》,部署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263人,起诉1353人。立案侦查发生在资源开发利用、生态工程建设、环境监管执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288人。永丰县检察院办理了我省首例因疏于监管导致大气污染的渎职犯罪案件,依法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陈武华提起公诉。推动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会同省环保厅等部门制定加强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探索设立派驻省林业厅检察室,并指导市、县检察院开展派驻工作,建立查办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协作机制。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6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4件,省检察院挂牌督办10重大案件。

严厉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部署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严惩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严肃查办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监管执法等领域职务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安市“病死猪肉”事件曝光后,检察机关迅速介入调查,立案查处检验检疫、市场流通、保险等监管环节渎职犯罪18人。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着力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652人,同比上升37.3%,一批“小官大贪”被依法查处

二、积极投入平安江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犯罪,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3619人,同比上升16.1%,提起公诉34301人,同比上升15.4%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完善重大复杂敏感刑事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反邪教等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毒品等多发性犯9613人,起诉11294人,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促进安全生产,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210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442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792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对807名真诚悔罪、积极赔偿,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专人办理、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127名涉嫌轻微犯罪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建立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30个,加强帮教考察,为他们创造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

依法妥善办理群众信访案件。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对导入法律程序的控告申诉案件及时审查办理,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坚持检察长接访和下访巡访制度,建成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8808件次,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270。对14重大疑难复杂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在赣州等4个市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试点工作,促进当事人息诉罢访。完善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制度,为17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和信访群众提供救助。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景德镇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检察官进千村帮万户,每户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活动得到中央政法委有关领导充分肯定。

三、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反腐败决策部署,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年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121688人。

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案793件,其中100万元以上大案130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8人,同比上升6.9%其中省部级2人、厅级16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依法办理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受贿案,这是我省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一起外省原正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后,李崇禧未提出上诉,该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依法查办了萍乡市委原书记陈卫民、省发改委原主任李安泽等厅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 

着力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深入推进国土资源、工程建设等领域专项治理,查办发生在土地和项目审批、规划设计、招标投标、资金拨付等环节的职务犯罪360人。坚决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人员396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深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社会关注热点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南昌“高考替考”事件发生后,检察机关对涉嫌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受贿等犯罪的23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

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和追逃追赃力度。针对不法分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腐蚀干部的问题,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行贿犯罪138人,同比上升10.4%。加强与公安、边防、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抓获、劝返18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在积极追逃的同时,依法追缴赃款赃物和违法所得,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亿余元。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潜逃新加坡四年多的“百名红通”2号嫌犯——鄱阳县财政局经建股原股长李华波经劝返归国投案自首,这是我国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首个成功的国际执法合作案例。

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向党委、人大、政府报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163份,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755份。通过预防宣传、公益广告、警示教育等方式,在南昌轨道交通建设等311重大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与发展改革、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共同落实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要求,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诫告工作,实现监督关口前移。  

四、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着力保障社会公正,促进法治江西建设。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14件,监督撤案204件;追加逮捕603人,追加起诉1226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58件次。健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准逮捕6人,不起诉17人。在监督纠正个案的同时,省检察院首次就侦查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向省公安厅提出检察建议,得到高度重视和采纳,提升了侦查机关刑事执法规范化水平。

加强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08件,对刑事审判中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1件。继续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809人,坚决遏制“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问题。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186人。认真开展特赦检察监督,确保特赦工作依法进行。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会同省法院出台加强监督工作配合的意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38件,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712件。继续开展民事行政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调查核实虚假诉讼29件,14名司法人员和诉讼参与人被立案查处。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我们坚持从严治检方针,认真落实“把作风搞实、按法律办事,把风气搞正、按规矩办事”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司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173个集体、15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鹰潭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王江明被评为2015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的思想教育,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增进全体检察人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两月一专题、每月一研讨的进度扎实推进,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解决不严不实问题与推动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实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开展“四进四联”活动,“连心”小分队深入农村和社区开展结对帮扶,延伸了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触角。

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自查自纠与开门整改相结合,通过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案件评查、对外征求意见等方式,查摆梳理出6个方面54个问题,建立台帐,逐一整改。针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不予验收审批,不得继续使用,并制定设置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的规范性文件。针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到位的问题,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的问题。针对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涉案财物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从建立长效机制出发,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和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大巡视力度,创新巡视方法,省检察院巡视组对南昌、景德镇、新余3个设区市检察院进行巡视,向市委通报巡视情况,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抓住节假日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检务督察,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认真开展收送“红包”、违规插手工程等专项治理,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开展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过问案件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纪律约束。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1315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大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推进全省检察机关三年全员轮训工程,培训2608人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举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评选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强化高层次人才培养使用,开展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复审,推荐4名检察业务专家到高校兼职任教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招录各类专业人员268名,选聘2名高校法学教师到基层检察院挂职。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落实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措施,推动上海等五省(市)18个市检察院与赣州市18个基层检察院在检察业务、人才培养、科技强检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深入开展基层检察“培优工程”,培育了一批先进基层检察院、杰出检察官、优秀检察工作品牌。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部署开展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南昌市、宜春市等4个市、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完善基层检察工作指导评价机制,对乐平市等4个基层检察院进行抽样评估,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我们牢记检察院前面的“人民”二字,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和专项工作,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去年5月,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与7个省直单位共同接受专题询问,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进一步完善单位各负其责、检察机关指导监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24件,上门走访、征求意见、邀请视察等工作实现常态化。去年11月,省检察院邀请部分在赣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赴南昌、景德镇市检察机关就规范司法行为、生态环境检察、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及时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参加重要会议活动、开展专题视察调研,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9件,省政协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了专题视察。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配合省农工党主委会开展了司法体制改革专题调研。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组织“两员”开展案件监督评议,观摩重大案件庭审,就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透明度。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接触了解检察工作。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官方微博实现全覆盖,88个检察院开通了官方微信。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新闻发布工作,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七、稳步推进检察改革,为维护司法公正提供制度保障

我们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制定实施2015年度检察改革计划,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

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参与制定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牵头起草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司法责任制等配套方案。召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调度会,指导九江、上饶两市6个检察院做好试点准备工作。

在检察工作机制改革方面,完善检察委员会决策机制,建立专家咨询和专业研究小组制度,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与省法院就职务犯罪案件依职权启动再审监督出台指导意见,与省政府法制办就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出台实施意见。部分市、县(区)检察院就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进行了积极探索。

在深化检务公开方面,改变以往主要公开监督职能和政务信息的做法,重点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在互联网上建立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四大平台”,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14条,公开法律文书14433份。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各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增职能履行还不到位,查办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不公问题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二是一些检察人员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纪律作风意识还不牢固,司法不规范的“顽疾”没有彻底根治,少数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损害了检察机关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办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信息网络等新型案件的专业人才缺乏。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比较薄弱,一些检察院人少案多和人才流失问题突出,检察科技和信息化水平偏低。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16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十六字”方针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检察改革,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更加注重服务发展大局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研究制定全省检察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继续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开展惩治和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促进扶贫政策落地惠民。

第二,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一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继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遏制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二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既突出查办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又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严肃查处市县乡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继续推进追逃追赃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预防合力。三是认真贯彻修改后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重点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以及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和对权力的司法监督,着力提高监督质量,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

第三,更加注重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法治理念教育,真正形成规范司法的思想自觉和职业习惯。坚持建章立制与落实制度并重,扎紧规范司法的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的司法行为。认真落实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规定,强化对司法办案的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在诉讼中的制约,充分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第四,更加注重过硬队伍建设。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持续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第五,更加注重深化检察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4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准确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主动适应,积极作为,完善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依法加强对刑事诉讼各环节监督的制度机制。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司法公开情况专项报告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努力推动江西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我省“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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