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落细。
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江西省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2025年1-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375件,其中,省检察院53件,占比2.2%;市级检察院299件,占比12.6%;基层检察院2023件,占比85.2%。全省三级检察院无“零报告”单位。
下一步,我们将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多措并举,持续发力,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推动全省检察人员自觉守住廉洁从检底线,持续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