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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坚持上下联动 推进审计发现典型性问题整改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6-24   作者: 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 字号: | |

近日,省检察院针对部分市级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及高检院《关于2021年度省级院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通报》反映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专门下发《关于运用审计发现典型性问题开展联动整改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以问题为镜鉴,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要强化“从政治上看”的意识,把推动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检的有力抓手,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务实高效。院党组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认真研究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整改落实的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体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为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省院将视情对审计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长效整改。要聚焦通报列出预算管理、内部控制、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及招投标、涉案款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清单,逐项对照检查,发现问题的,立行立改。要注重从根子上解决问题,要深入研究问题的特点、规律,反思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可能存在的机制性缺陷,有针对性地堵住漏洞,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完善就跟进到哪里,促进审计整改从“治标”向“治本”发展。三是统筹协调推进,做到贯通融合。要深刻认识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审计整改与巡视巡察、政治督察等发现问题整改相融合,将整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把审计整改成果运用与完善制度、推进检察系统深层次改革贯通起来,做到问题整改、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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