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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报告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4-09   作者: 检务督察部 字号: | |

 

2020年,在省检察院党组高位推动下,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多措并举,持续推动“三个规定”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落细。检察人员更加注重规范个人的司法办案行为,“逢问必录”的习惯也逐步养成。全年主动记录报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3379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97.2%,过问的占了绝大多数,其中更多的是当事人陈述情况、了解案件进展,或者认为处理不公进行反映、举报等,体现了社会各方面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监督。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多次对记录报告工作提出要求,党组成员以身作则记录报告。各分管院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填报,每半年了解分管部门记录报告情况,约谈提醒填报不力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如实记录填报。地方各级检察院党组对标省院党组要求,检察长、分管领导等带头填报,同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本单位本地区的记录报告工作。

二是强化教育引领。积极引导检察人员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全面掌握记录报告制度的具体规定省检察院逢会必提“三个规定”,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和指导意见,对全省检察机关提出明确要求;省检察院党组“三规定”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检察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明确教育培训重点、难点,配备专业师资力量;编印“三个规定”学习手册》《“三个规定”应知应会内容30问》等资料供全省学习,全体检察人员将上述资料作为案头书;指导地方检察机关运用动漫、微视频、微讲堂等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南昌市检察院制作的宣传漫画,获高检院公众号转发,阅读量过万。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省检察院坚持对全省检察机关记录报告情况进行月通报,点名通报“零报告”单位和部门;各市级检察院均已做到每月通报,全省不存在“零报告”基层检察院。省检察院将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会汇报内容。

四是强化督促问责。2020年,省检察院对12个市级检察院、23个基层检察院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对省检察院机关检察人员填报的重大事项记录表进行随机抽查。院检察长直接约谈填报不力的基层院检察长,督促填报。通过一系列的督促问责,倒逼记录报告制度的落地落实。

五是强化智慧融合。检察机关“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采用网上系统填报。统一业务系统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列入检察机关案件办理的必填项,实现了每案必填、每案必报。系统填报深化了“三个规定”填报事项的运用,加强数据分析研判,促使全省检察机关守住司法办案的底线,带头记录报告,规范接触交往行为,不断净化自身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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