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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党支部开展专题党日活动
新闻来源:省检察院   发布时间: 2016-09-29   作者: 纪检组监察处 字号: | |

    根据省纪委通知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815日,省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党支部开展了专题党日活动,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魏运亭同志参加并讲话。

    省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党支部集中传达了省纪委《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吃请纪律的通知》、《关于陈阳霞、程子亮等同志在私人会所组织和接受吃请问题的通报》,重温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若干规定要求及高检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再次学习了党章党规特别是《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每位党员干部对照个人“两学一做”问题清单,围绕《通知》和《通报》要求,逐一查摆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支部书记和其他同志提出了批评意见和建议。省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党支部对支部自身存在的问题也开展了自查自纠,提出了整改措施。会上,每位党员干部签订了《党员承诺书》。

    魏运亭同志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指出,开展专题党日活动是“两学一做”的新形式,大家态度端正,准备充分,认识到位,剖析深刻,提出的整改措施操作性较强;本着对事业、对同志负责的态度,互相提的意见建议中肯实在,有较强的针对性,专题党日活动质量较高。希望在座的每位党员干部要按照查摆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措施,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对如何充分利用好专题党日活动成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开展,魏运亭同志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充分认识到中央、省委和省检察院党组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二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担起责任,从严从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三是要不忘初心、牢记宗旨,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从细处做起,从小事做起,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四是要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落实。

 

魏运亭组长讲话

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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