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8日,在2018年度全省机关党的工作会议暨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上,省直机关工委印发了《关于表彰2017年度省直机关党的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获评“2017年度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特别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省检察院机关党委在省直机关工委和省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服务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检察业务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党建工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省检察院机关首次被评为“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特别优秀单位”,首次跻身“全国文明单位行列”,首次在全国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会上作大会经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