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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机关党支部书记会议
新闻来源:省检察院   发布时间: 2018-02-26   作者: 机关党委 字号: | |

  2018年2月24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机关党支部书记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传达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云鹏在《习近平、赵乐际同志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报告》上的批示,就贯彻落实田云鹏检察长批示精神进行座谈研讨。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永华主持会议并作指示。省检察院机关各党支部书记(负责人)参加会议。

  田云鹏检察长批示:党组对机关党建负主体责任,对机关党委是领导关系。今年要适时召开一个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会议。前提是对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实事求是地调研摸清机关党员、干部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上到底存在什么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措施,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并考虑作出安排。请将此作为一个专项重点工作安排下去。

  刘永华组长就贯彻落实田检批示精神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加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要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经常性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系统地学习,要在转变学习方式、提高学习能力、提升学习效果上下功夫,做到学深悟透,知行合一。二是要尊崇党章,强化支部功能。要通过不断加强学习,尊崇、维护、贯彻党章,增强党章意识和党性观念。三是要提高认识,贯彻落实好批示精神。田检的批示符合中央精神,体现了新一届党组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重视,对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田检的重要批示精神,要注重提升查找问题的境界,提高查找问题的能力,要把部门职能摆进去,把党员个人摆进去,找到解决问题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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