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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队伍建设综述之四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   发布时间: 2018-06-28   作者: 字号: | |

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队伍建设综述之四

坚持重心下移 夯实基层基础

 

  检察工作大量任务在基层,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基层检察院是检察事业的根基、检察工作的一线、检察形象的“窗口”。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将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发展的根本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相结合,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倾,着力打牢基层、夯实基础。

  注重规划设计:基层建设目标由“四化”拓展为“八化”

  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顶层设计,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要求,提出基层检察院建设目标由“四化”拓展为“八化”。

  最高检制定的《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其中,把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目标从原先的“四化”,即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扩展为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等四个方面“八化”,使基层院建设更具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检察特质,更加符合基层实际和检察事业发展方向。

  “根据这个规划,我们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年度,每年下发实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工作指导意见》,确保基层院建设持续稳步推进。”最高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为加强“上对下”的指导,检察机关还普遍建立了上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基层、内设机构对口指导基层等工作制度。

  加强评估指导:最高检每年抽样评估3至5个省份基层检察院

  2013年以来,最高检先后对全国45个不同地域、类型、规模和发展水平的基层检察院进行了抽样评估。

  最高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由最高检直接对基层院进行抽样评估,并写出抽样评估报告,反馈给所评估省份,旨在注重发现和整改问题,推动评估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最高检每年对3至5个省份的基层检察院进行随机抽样评估,以点带面,有针对性地对基层检察院建设进行指导。”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充分调动基层检察院的建设动力和创新活力,最高检持续开展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评选活动。一些地方实行省级院直接抓基层检察院建设制度,修改完善对基层检察院的考核方案,树立正确考核导向;一些地方坚持基层检察院考核标准、过程、结果“三公开”,督促各业务条线强化考核的过程控制,提高考核公信力。

  实践中,各地还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基层检察院建设载体,为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搭建“平台”,有力推动了基层检察院建设深入发展。一些地方组织开展省市院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帮助基层检察院破解发展难题。有的地方组织开展基层检察院“双创”“培优”工程,持续规划推进,确保抓出成效。

  延伸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维护基层公平正义

  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下沉检力,加大对基层执法不公、司法不严案件的监督力度。

  最高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举例说,一些地方在全省范围内一次性建立派驻检察室,统一名称、职能和建设标准,在加强对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的监督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一些地方全省统一规划建设基层检察室,将其纳入转移支付基本单位,使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沉到了基层。

  各地积极探索,富有创新地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动检察机关检力下沉,通过热情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积极发现、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广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及时受理、发现基层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法律监督等,有效地维护了基层政权稳定,保障了基层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基层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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