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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革命史迹 捍卫英烈荣光
新闻来源: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 2021-08-12   作者: 字号: | |
 7月29

在第94个“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之际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守护革命史迹 捍卫英烈荣光”

举办新闻发布会



    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胡燕介绍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红色资源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褒扬纪念处处长谢快生介绍全省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有关情况。


    捍卫英烈荣光,就是捍卫我们的精神长城。在赣鄱平原,每一处革命旧址都讲述英烈坚如磐石的信仰信念,每一件革命文物都彰显历久弥新的初心使命,每一地纪念设施都承载跨越时空的革命精神。截至目前,江西共有革命旧址旧居、英烈纪念设施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2960处,各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1321处。

 

    2020年至2021年7月,全省检察机关办理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产、英烈纪念设施等各类红色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4件。


积极稳妥探索

 

实现红色资源保护的类型多元

江西红色资源数量多、分布广、类型丰富。全省检察机关聚焦革命遗迹、遗址、纪念设施、重要人物旧居、故居、红色文化等领域,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监督探索,努力推动解决红色资源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

 

聚焦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全省检察机关针对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存在墓体碑体损害、环境恶劣、管理缺失、利用不当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8件,推动修复烈士陵园、烈士墓葬126处,保护零散烈士墓331处。


聚焦革命遗址保护。全省检察机关共走访排查革命遗址775处,其中,国家级保护单位29处,省级保护单位194处,市级保护单位35处,县级保护单位233处,一般文物点284处,发现非法侵占破坏、坍塌损毁、未落实“四有”和消防安全保护要求、管理不善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7件,推动保护革命遗址236处。


聚焦革命人物旧居、故居保护。全省检察机关共走访排查革命人物旧居、故居113处,发现未设定保护级别、无人看管、遭受破坏、专项管理和保护资金欠缺、开发利用程度低等问题共有38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件。


聚焦红军标语保护。全省检察机关共摸排红军标语200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件,督促整治红军标语风化、模糊、脱落等问题。


优化办案方式

 

推动红色资源保护的提质增效

以专项监督为抓手。省人民检察院与杭州军事检察院联合部署开展“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聚焦全省重要军事活动旧址、英烈故居、墓址及英烈遗属权益保障等问题开展监督,办理案件219件,保护红色文化遗迹436处。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红色资源保护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本地实际部署开展一系列专项监督活动,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

 

以摸清底数为基础。全面排摸辖区内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产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基本情况及受到损害情况,认真核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清单,制作问题清单和保护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以提升质效为关键。省人民检察院牵头开展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红色文化遗迹保护专项调研,通过总结案件、实地走访、与行政机关座谈等方式对2019年来全省办理的红色文化遗迹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形成专项调研报告,并进一步梳理汇编红色资源保护法律规范,为下级检察院办案中找准监督依据和监督对象、有效推动问题整改提供指引,促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发挥好诉前磋商与诉前检察建议等程序优势,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良性互动,推动监管难题多元解决。

 

以常治长效为导向。坚持以点带面,推进红色资源整体保护。及时跟进个案相关问题的整改,积极参与红色资源保护的深层次治理,推动整体保护水平的提升。结合服务乡村振兴、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统筹推动红色资源、旅游资源、生态资源保护与运用,不断激发红色资源保护活力。宜丰县人民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做好熊雄烈士故居维护工作,该案被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评选为全国检察机关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加强协作配合

 

凝聚红色资源保护的多方合力

坚持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的互动协作,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红色资源保护。

 

全省检察机关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情况、重大案件,将红色资源保护重要诉前检察建议及整改落实情况逐案抄送同级人大。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以及文物保护、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民政等部门的协作,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合力,提升协同共治效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公众参与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相关活动,依靠群众获取线索、收集证据材料。积极邀请文物、党史专家,为红色资源认定、修复、保护、利用提供专业化的智慧支持,注入专业动能。将检察履职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相融,通过“两微一端”、报刊杂志、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检察官讲办案故事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在宣传红色资源保护办案成效的同时,注重对史迹所蕴含的红色基因、爱国精神进行挖掘和宣传,凝聚全社会保护红色资源的共识,形成红色资源保护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切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让各级烈士纪念设施充分发挥褒扬先烈、教育群众、推进红色基因传承的主阵地作用。

一、高度重视,强化工作保障


强化制度保障。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先后下发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实施方案,对全省烈士纪念设施的规划建设、修缮维护、保护管理作出明确具体的安排,提供长期有效的制度保障。强化经费保障。中央和省级每年共安排资金约3000万元,专项用于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市县积极加大投入,近年来市县投入资金累积突破1亿元。强化机构保障。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新余市、抚州市和奉新县、东乡区等地单独设立或以加挂牌子、增加人员的形式成立相应机构。


二、夯实基础,提升保护水平

完善规划设计。科学编制全省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十四五”规划,5年内完成110个烈士纪念设施的提质改造项目。搞好调查摸底。今年4月份以来,对全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情况进行彻底摸排,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实行分级保护。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分级保护管理。

 


三、创新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实施“尊崇工作法”。在全国创新开展以“七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尊崇工作法”,将缅怀英烈、为烈士办好事实事等主题作为“尊崇工作法”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保护行动。7月16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江西省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省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开展专项行动。打造“烈士纪念设施+”教育模式。围绕功能作用发挥,结合江西红色资源优势,利用VR、声光电等现代化手段,提升展陈布展水平。


江西检察机关将加大守护力度

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

让红土地上的革命史迹绽放新光彩

让人民群众触摸到更有温度的峥嵘岁月

永远铭记

那些最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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