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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主题新闻发布会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2-07   作者: 字号: | |

  

  12月6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主题新闻发布会,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向媒体作通报。

  

  出席的媒体有:

 

  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江西日报、江西卫视、江西二套、江西广播电台、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新法制报、江南都市报、江西晨报、中国江西网等11家中央和省内主流媒体。 

  此次发布会由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张乐主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罗军发布并接受记者采访。

  《意见》出台背景  

  今年8月,江西省委书记刘奇在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推进会议上强调: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围绕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奋斗目标,提出了“创新引领、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作出了“六大突破、三大提升”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新画卷。 

  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以新理念谋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新举措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意见》出台经过
  
 

  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响应省委号召,全面有效履行检察职能,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省检察院党组特别是田云鹏检察长对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就出台《意见》提出明确要求。《意见》初稿形成后,立即发送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研究吸纳反馈意见建议,多次修改完善后由省检察院党组会议讨论通过。11月中旬,《意见》已印发全省检察机关,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七个部分,重点围绕三大板块对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一是深刻领会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增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意见》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精准把握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总体目标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立足检察职能,准确把握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服务、保护、宣传等作用,强化涉农检察工作,为实现新时代江西乡村全面振兴发挥重要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 

  围绕产业兴旺,保障振兴农业农村经济。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生产经营活动的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和着力服务质量兴农战略。 

  围绕生态宜居,打造宜居美丽乡村。依法惩治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犯罪,持续推进公益诉讼,践行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 

  围绕乡风文明,服务乡村文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犯罪、黄赌毒犯罪、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铲除破坏乡风文明的犯罪“毒瘤”以及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营造乡村法治文化氛围。 

  围绕治理有效,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及加快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服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围绕生活富裕,提高农民幸福感。加强单位和组织定点帮扶工作,全力服务脱贫攻坚战。要充分发挥“爱群工作室”等检察品牌作用,积极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矫治等服务。 

  三是完善司法政策和工作机制,确保服务保障落到实处。 

  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审慎处理乡村振兴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检察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亲自谋划部署,摆上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抓实。 

  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要不断健全各项联系协调机制,拓展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广度和深度。  

  

《意见》特点
   

  1、体现了江西特色。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意见》融入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理念,对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体现江西绿色生态特色和优势。 

  2、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精神。我国自古便有“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宽严相济的治国思想。《意见》要求,一方面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乡村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空间,推动形成良好的乡村政治社会生态。另一方面,审慎处理乡村振兴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办理涉农企业、农村致富带头人案件时,慎用逮捕强制性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农村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3、体现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要求。《意见》指出,加强涉农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在涉农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枉法裁判、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等违法犯罪行为,体现了我省检察机关积极运用新修订的《刑诉法》《组织法》赋予我们的检察职能,着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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