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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7-02   作者: 驻院纪检监察组、省院监察处 字号: | |

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2017年12月11日修改

 

一、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二、严禁在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三、严禁司法办案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四、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

五、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饮酒;

六、严禁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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