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埋忠骨,清明祭英烈。为更好守护烈士英魂、传承红色根脉,清明节来临之际,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系列活动,深切缅怀革命先烈、守护英烈荣光、传承红色基因。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部门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能动履职,对区域内红色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开展检察监督,持续推动红色基因代代传、助力擦亮红色丰碑。
崇义县香山烈士陵园建于2016年,系县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及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陵园内安葬着大革命以来各个历史时期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出宝贵生命的300多位英烈。
2024年3月,崇义县检察院经走访调查发现,陵园内部分烈士墓存在碑文字迹不清晰,周边环境不整洁等问题,影响陵园庄严肃穆的环境氛围。针对存在的问题,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做好辖区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烈士墓的日常管理。
位于崇义县乐洞乡乐洞村白茅坪的红军黄连长墓,埋葬着1934年中央红军长征部队在乐洞休整时牺牲的一位重伤连长,红军长征撤离时,一名红军战士将雌雄剑的雌剑作为信物交给村民何忠孚,叮嘱他要守护好连长墓。白茅坪人牢记嘱托,几代人接力为红军连长守墓,每年清明、冬至,当地村民都会自发为连长扫墓、祭奠,至今已87载。这一感人事迹被腾讯视频、网易新闻等广泛报道。
2022年上半年,崇义县检察院干警实地调查时发现,红军黄连长墓为一小土包,周边杂草丛生,存在修缮不及时和影响观瞻的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该院依法启动诉前程序,督促相关部门对该烈士墓进行修缮,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修缮工作。如今,红军黄连长墓修缮一新。
今年清明前夕,该院对本辖区内的英烈纪念设施进行“回头看”并祭奠英烈,了解到红军黄连长墓纪念设施均已修缮完工,后续管理也跟进到位,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023年3月,于都县检察院干警走访了部分红军遗属,瞻仰了蒋志松等烈士墓地,发现散葬在于都县各乡镇的部分革命烈士墓,由于历史和自然气候等原因,现已较为破旧,且位置偏僻,交通不便,不利于到场祭扫和日常管护,难以充分发挥英烈纪念设施的纪念、缅怀和教育等作用。
于都县检察院积极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诉前磋商沟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参加听证,并于2023年6月向于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为瞻仰、悼念英雄烈士,英雄烈士墓祭扫等提供便利,对不利于保护的烈士墓,建议集中迁移安葬至县烈士纪念园或其他合适场所;同时,加大英雄烈士事迹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的宣传力度,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下拨专项资金对蒋志松等36名集中安葬的烈士墓进行维修;2023年启动了第三批散葬烈士墓迁葬入园暨烈士纪念园提升改造项目,安排符合条件和有意愿的659个散葬烈士墓迁葬入园。该院还积极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联动协作,推动将蒋志松等烈士墓作为清明祭扫和党日主题活动的重要地点,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下一步,赣州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对英雄烈士名誉和烈士纪念设施、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的保护,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同向发力,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合力,切实提升全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持续擦亮红色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