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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检察院与市林长办联合印发意见,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4-29   作者: 第八检察部 字号: | |
   日前,九江市检察院与市林长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就深入推进我市林长制工作,促进行政监管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助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协作意见。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再创九江辉煌、再现九派荣光”提供优良的生态支撑和坚强的法治保障,经市检察院与市林长办公室协商,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现涉林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无缝衔接,推动形成行政履职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

  《意见》指出,一要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推动构建最严格的林业资源保护制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林业生态系统稳定性;二要坚持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律监督,压实相关部门管林治林责任,进一步提升林业治理法治化水平;三要坚持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衔接配合,形成保护林业资源的强大合力。

  《意见》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协作办案、联合督办、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衔接等机制。

  《意见》明确,推行检察长参加同级林长会议、参与巡林巡查等工作,协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对破坏林业资源突出问题、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林业资源保护重难点问题,可以由检察机关或者林长办公室召集,与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开展联合专项行动,集中解决问题,或者进行挂牌督办、联合督办,促进我市林长制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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