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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省检察院   发布时间: 2016-11-09   作者: 干部人事处 字号: | |

           

办公室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起草,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机要文电;负责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制度的实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以及代表、委员议案、提案、建议的归口办理工作;负责院重要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负责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和外事接待;对下级检察院办公室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

干部人事处协同设区市党委管理设区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协同有关主管部门管理专门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班子;负责院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和协管下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

政治工作综合处调查研究全省检察机关政治工作总体状况,提出指导意见;承办省检察院政治部的文秘行政、机要保密、内刊编发等工作;指导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负责全省检察机关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省检察院机关的目标管理、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等工作;协助做好江西省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江西省检察人员救助基金会日常工作;办理全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证。

新闻处负责全省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的部署、指导、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省检察机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重要部署和重要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全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及队伍建设中的先进典型;通过新闻媒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负责组织承办新闻发布会的工作;负责组织省院互联网门户网站新闻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及省院内网图片新闻发布工作;在省院舆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涉检舆情的引导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省院及各部门重要会议和省院领导、部门重要活动的摄像、照相工作及省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干部教育培训处对全省检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制定全省检察机关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 规划指导全省机关的培训基地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协调井冈山学院的教学工作。

侦查监督一处承担省级公安、国家安全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普通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批捕普通刑事案件疑难问题的请示;指导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工作;研究审查批捕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有关办法。

侦查监督二处承办省检察院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和下级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承办下级检察院直接立案案件审查逮捕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侦查监督等工作。

公诉一处负责对全省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和公诉环节诉讼监督工作的指导;承办应当由省检察院审查起诉、抗诉的案件,对省检察院抗诉及省高级法院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出庭履行职务;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指导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及相关工作;研究公诉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有关办法。

公诉二处专门负责死刑二审案件审查、出庭和对全省死刑一审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

反贪污贿赂局负责对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参与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省性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设区市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研究分析全省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部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全省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实施细则、办法。

反贪局贿赂局下设侦查一处、侦查二处、综合指导处、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

反渎职侵权局负责对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参与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省性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设区市重特大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研究分析全省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全省反渎职侵权工作实施细则、办法。

刑事执行检察处负责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变更执行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工作的指导负责对公安机关监管被刑事拘留、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工作,以及对超期羁押监督、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的指导;负责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工作的指导;负责对刑罚执行中发生的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的指导;承办下级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本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民事行政检察处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进行抗诉;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中的违法行为提出再审或纠正违法的检察建议;经检察长批准,初查或侦查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中的审判人员职务犯罪;领导和指导下级检察院开展民行检察工作;按照高检院和本院领导的指示,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控告申诉检察处统一受理和处理控告、举报、申诉及犯罪嫌疑人自首等来信来访,初核举报线索,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和举报奖励工作,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

职务犯罪预防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分析全省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形势,提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开展预防咨询和预防警示宣传教育;负责全省行贿犯罪档案的数据分析、管理及上报工作,管理全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受理社会查询;承担江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与有关省直部门的联系沟通,负责其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事项。

法律政策研究室: 负责对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指导;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有关检察工作法律议案的起草修改工作;负责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工作;对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对征求省人民检察院意见的立法草案、行政法规草案研究提出意见;负责检察工作法制建设的调研、规划;承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指导检察机关执法大检查;收集管理图书资科,编辑检察工作应用法律、法规文件和检察工作年鉴;负责《江西检察》的编辑出版工作;负责检察官协会的日常工作。

检察技术处负责对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技术工作的指导;参与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的重大疑难案件的会检;编制全省检察机关技术工作计划,制定贯彻检察机关技术建设标准化方案;负责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技术科研的立项、经费审批和组织实施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培训技术人员。

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包括统一受理省检察院直接立案管理的案件、统一分流案件、统一办理内部流转、统一办结登记、统一负责案件对外移送和审核工作;负责办案流程监控;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负责以省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负责业务统计、分析;负责案件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管理全省检察机关统一的融案件办理、审批、管理、监督、统计、查询于一体的案件管理信息系统;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未成年人检察处: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法律监督以及犯罪预防;负责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业务指导;调查研究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并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涉罪未成年人教育帮教,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青少年维权保护工作;办理其他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相关的事项。

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的审查(决定)逮捕、起诉和相关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办理应由省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案件的审查(决定)逮捕、起诉和相关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直接立案侦查全省性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案件;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理应由省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监督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研究分析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相关对策。

计划财务装备处负责对全省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的指导,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省检察院机关、国家检察官学院井冈山分院和新华、珠湖派出检察院的行政和业务经费进行预算、决算,实施审计监督;对上级机关和省财政部门拨发的服装、枪支弹药、通信租凭、特别业务、办案补助等经费进行预分配;负责全省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装备、武装弹药、交通通信装备、服装的统筹计划、管理和工作指导;负责省检察院机关国有资产的购置、分配、管理和处置;负责赃款脏物的收缴、管理和上缴工作;负责省检察院机关各种经费申请、核算和管理工作。

警务处(司法警察总队)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及其他相关文件;指导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制定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考评司法警察业务工作;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协调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管理警司以下司法警察的警衔;管理司法警察警用装备;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委负责本院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领导本院工、青、妇、群众组织。

老干部处组织机关离退休干部参加政治教育、阅读文件、有关会议、重要活动;加强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医疗保健、生活福利、文体活动等服务保障工作;协助机关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抓好党支部建设,做好思想、组织、宣传工作。

纪检组、监察处负责对全省检察机关监察工作的指导;检查检察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在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规定中的问题;受理对检察人员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办检察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检察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办公办案及大型会议(活动)的车辆保障和机关驾驶员及车辆日常管理;房屋水电管理及维修;日常公共卫生保洁、桶装饮用水供应、办公家俱维修和部分印刷品发放;办公区和生活区的安全保卫及报刊收发;部分办公用品的采购。

井冈山检察官学院承担全国检察干部培训任务和江西省的检察干部教育培训任务;作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承担检察系统的检察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任务;人民检察博物馆承担人民检察史的教育任务;同时分院承接全国检察系统内外的会议、检察官度假等任务。

信息中心负责省检察院机关局域网和全省检察院系统广域网的运行和管理,为全省检察院系统计算机技术应用提供咨询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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