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支持IPv6网络
工作报告 <返回首页
2013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7-18   作者: 字号: | |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125日在江西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页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全省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江西在科学发展、绿色崛起进程中阔步前进的五年,也是全省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的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动融入全省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这几年,为加快江西发展,中央和省委先后实施了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打造南昌核心增长极、推进九江沿江开放开发等重大发展战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跟进,深入调研,立足省情,提出了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的工作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和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政府投资安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年活动,与发改委等部门建立联系协作机制,集中力量为鄱阳湖生态保护工程、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鹰瑞高速公路、南昌航空工业城等256个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深入项目单位开展预防宣传和法律咨询2018次;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推动有关部门将查询作为工程招投标的重要环节,提供查询服务1235次。严肃查办发生在政府投资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481件,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63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341件。

  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积极参与重点企业治安环境专项整治,批准逮捕盗窃、诈骗企业财产和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等犯罪嫌疑人1862人,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和经营秩序。立案侦查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或受贿的国有企业人员1037人,保障了国企改革顺利推进。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加强联系沟通,共同建立了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慎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可能对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致力于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整治非法集资、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工作,依法批准逮捕涉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4481人,提起公诉4995人;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资源开发、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立案侦查涉嫌商业贿赂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1551人。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依法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杀贩卖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嫌疑人2128人,提起公诉4747人;立案侦查因失职渎职危害能源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5人;对环境污染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探索开展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

  二、立足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在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的同时,将执法办案职能向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管理延伸,努力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5098人,提起公诉125311人。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76307人,提起公诉89990人。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批准逮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嫌疑人94人,提起公诉84人,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犯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准逮捕6600人、不起诉5710人。与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制定关于老病残犯适用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使一批老病残服刑人员提前回归社会。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2808件轻微刑事案件开展了刑事和解,对2070件不服法院正确判决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进行了调解息诉。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积极应对和化解执法办案中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重点在作出不予受理、不立案、不起诉、不抗诉等决定时,详细说明事实和法律依据,促使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和接受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

  着力解决群众诉求。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推行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远程视频接访,开通“12309”举报热线和检察民生服务热线,与信访、民政等部门建立转送处理民生类信访事项联动机制,依法办理群众信访46515件。认真开展涉检信访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全省涉检进京访、重信重访、信访积案等基本化解息诉。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和信访救助工作,帮助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和信访人员解决救助资金500余万元。

  主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黄赌毒、网络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城中村等治安隐患突出地区的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协助基层组织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教。完善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讯问、亲属会见、社会调查、分案起诉等办案机制,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1115件,促进了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始终保持办案工作的力度。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数量保持稳中有升态势,共立案侦查47756306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8575170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181136人。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2708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367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306人(其中厅级干部20人),大要案占立案总数的64.4%

  突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案件。全省检察机关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加大了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涉农惠民领域,依法立案侦查涉嫌贪污、挪用征地补偿款、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财政补贴等犯罪案件12932009人;在食品安全领域,立案侦查生产销售瘦肉精地沟油 “毒胶囊和病死猪肉制品等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5379人;在社会保障领域,立案侦查贪污、挪用劳动就业培训财政补贴、民政救济资金等犯罪案件178266人;在安全生产领域,认真落实同步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机制,依法介入各类重大事故调查155起,依法查办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1人。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结合查办案件,客观分析职务犯罪发生的特点和趋势,深入剖析职务犯罪的成因,提出具体有效的防治对策和建议,共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187件、预防调查报告9279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9039件。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组织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江西巡展,举办预防讲座9840次,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98个,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570477人次。

  四、深入推进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诉讼监督职责,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为契机,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公正。

  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加强侦查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2714件,监督撤案2840件;对应当提请批准逮捕而未提请、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依法追加逮捕7120人、追加起诉8473人。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对侦查活动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991件次。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法院裁判提出刑事抗诉598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76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83件;提出审判活动违法情况纠正意见1235件次。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345人,监督纠正超期羁押574人次。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涉嫌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56人。

  扎实开展专项监督。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侦查活动环节,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了刑拘后未报捕案件专项检查、另案处理在逃人员案件专项检查等活动,重点监督纠正了违法立案、以罚代刑、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问题。在审判环节,与法院联合开展了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检查,解决了检察机关在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在民事执行环节,经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商,在19个检察院开展了民事执行监督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展民事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积累了经验。在刑罚执行和监管环节,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开展了保外就医、留所服刑、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等专项检查,促进了刑罚执行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各级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1345次。建立与侦查机关的协作机制,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工作配合的意见》、《关于规范办理另案处理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的范围、方式、手段和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省检察院与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南昌海关等20个部门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和查办协作机制。

  五、强化自身监督,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在向同级人大报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就重要工作向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655次,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监所检察、诉讼监督、反渎职侵权工作,按照审议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1025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739次。通过走访、邀请座谈、编发联络专报等方式,及时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全部办结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转办案件以及政协委员的提案。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特约检察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对336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举报宣传周活动,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规范执法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加强了对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全过程的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实行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职务犯罪第一审判决同步审查等改革措施。成立案件管理机构,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新机制。加强办案质量督察和案件评查工作,共评查案件4494件,及时纠正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注重办案质量的提高,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比例一直保持在99.6%以上。高度重视办案安全,没有发生重大办案安全责任事故,实现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

  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注重廉洁从检教育,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组织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江西巡回展,增强了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省三级院检察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督促检查,有效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成立检务督察机构,开展办案纪律、办案安全防范等专项督察,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突出抓了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警车公务车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等活动,纠正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7名违法违纪检察人员。

  六、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全省检察机关以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坚持教育、管理、监督并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提高了法律监督能力。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有40个集体和12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综合表彰,涌现了一批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 “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学习宣传,大力弘扬先进。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周年纪念活动,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干部好作风,强化对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人民检察史教育和群众观教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教育活动,有效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全省三级院检察长在井冈山集体宣誓,评选 “江西十大检察职业道德标兵全省十佳女检察官,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自觉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

  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五年来共招录1375名本科以上大学毕业生,改善了队伍的年龄、学历结构。全省检察队伍本科以上人员比例达82.4%,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人员比例达28%,均处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推行检校合作、巡回讲学、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培训模式,举办各类岗位培训班87期,培训10551人次。通过专题培训、专门研讨、先行试点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为新法的全面有效正确实施打下了基础。创新岗位练兵形式,开展检察业务竞赛和检察业务专家、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等评选活动,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培养造就了一批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全省检察机关共有25人分别荣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等称号,31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

  夯实基层基础。利用中央、省里强化政法基层的好政策,加大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的投资力度,市县两级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基本建成,集中购置了一批侦查指挥、证据收集、检验鉴定、交通通讯等技术装备,执法办案条件明显改善。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全省检察机关基本建成了机关局域网、专线网、视频会议系统和办案工作区,驻所检察室两网一线建设稳步推进,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高。加强和规范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工作,在农村乡镇、开发区设立派出检察室61个、检察工作站500余个,聘请检察联络员近千名,基层法律监督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在全省基层检察院部署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和培优工程,提高了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省委和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各级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政协,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怀着对人民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必须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以执法办案为基本途径,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必须坚持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并重,自觉加强内部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必须坚持精力向基层集中、力量向基层凝聚、政策向基层倾斜,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着力解决制约基层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夯实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检察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监督意识和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检察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检察队伍中专家型人才、专门型人才,特别是经济、金融、科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不多,一些基层检察院人才引进难与人才流失问题同时存在。三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创造条件,努力解决。

  各位代表,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重要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把全省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加注重服务科学发展,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融入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全省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为统筹推进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更加注重依法履职,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能力,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入推进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更加注重执法为民,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加大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力度,不断推出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健全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加注重过硬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队伍素质和能力的新要求。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肩负着崇高使命和重要职责。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创江西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新的贡献!

版权所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222号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