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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7-18   作者: 字号: | |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23在江西省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页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1年,是我省经济总量突破万亿元、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的一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周年、检察事业加快发展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步。

  一、强化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我们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总体布局中谋划和推进,重点围绕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积极主动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着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针对十二五开局之年重大项目多、政府投资规模大的实际,部署开展了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年活动。全省检察机关选择256个重大项目开展跟踪服务,深入项目单位开展法律服务和警示教育2018次,为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35次。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立案侦查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88226人。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周边治安环境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化解征地拆迁、移民补偿、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保障了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省检察院与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等五部门建立了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联系协作机制,增强了服务合力。

  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820人,提起公诉797人。认真抓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工作,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96人,提起公诉78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立案侦查涉嫌商业贿赂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304人。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批准逮捕涉嫌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嫌疑人542人,立案侦查涉嫌失职渎职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3人。

  着力维护民生民利。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地沟油瘦肉精毒腐竹等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25人,提起公诉21人;依法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药购销、医疗服务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57383人;积极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此类案件126151人。保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依法支持起诉110件。深化检察民生服务热线工作,省检察院与省信访局、省民政厅等九部门建立了转办民生类信访事项工作机制,通过热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88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450件。创新群众工作载体,部署开展检察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和下基层办实事、做群众贴心人” 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执法办案为基本途径,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了治安大局稳定,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等六大类24项工作机制,把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纳入三项重点工作整体布局。一是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年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1143人,提起公诉25514人;其中,批准逮捕危害公共安全、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4388人,提起公诉5721人。二是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制定了覆盖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实施细则,积极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启动了1367起案件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推进检调对接工作,对936件轻微刑事案件开展了刑事和解,有414件不服法院正确判决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调解息诉。三是认真排查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中央政法委交办的37件涉检进京访积案已全部办结。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共评查案件1635件,对有执法过错或重大瑕疵的13件案件全部予以纠正。四是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配合有关部门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整治。结合执法办案,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整治非法行医、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等检察建议223件,堵塞了管理漏洞。针对拖欠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转让金等行为,办理督促起诉案件341件,帮助催收催缴资金 2.2亿余元。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9361267人,提起公诉1024人,侦结后起诉率为86.9%,起诉后有罪判决率为99.9%一是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共立案7461031人;其中,大案521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36人(含厅级干部2人)。原南昌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汤成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已提起公诉,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涉嫌受贿犯罪案正在依法侦查中。二是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加大。省检察院向省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全省反渎职侵权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检察院会同省纪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实施意见。各级检察院积极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共立案190236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14.6%;其中重特大案件85件,同比上升30.8%三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一步深化。精心组织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江西巡展,积极开展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项预防工作,全面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制度,预防工作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增强。赣州市检察院关于组织新任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要案庭审的建议被市委采纳,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继续强化诉讼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省检察院先后两次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按照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一是依法履行各项监督职能。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33件、撤案300件;纠正漏捕1628人,纠正漏诉1845人;提出刑事抗诉123件,抗诉意见采纳率为72.5%;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54件,原审裁判改变率为78.3%;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791人,对执法司法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784件(次)。二是开展专项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046人,开展看守所械具和禁闭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公正执法和监管场所规范管理。与省公安厅联合部署了 “另案处理在逃人员案件专项检查活动,纠正和防止有罪不究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省检察院与省法院协商确定了19个民事执行法律监督试点单位,共监督民事执行案件103件;与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办理另案处理案件的指导意见》,规范了适用另案处理的情形以及检察监督程序;与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20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进一步健全了案件线索移送和查办机制。

  三、强化自身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并重,着力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深入开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教育,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各项要求。制定《江西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实施细则》,重点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和变更强制措施等重点执法环节的监督。严格落实举报线索集中管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职务犯罪第一审判决同步审查等工作制度,减少执法随意性。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制度,省、市两级院共受理报请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409人,决定不予逮捕30人,不捕率为6.8%。认真落实办案安全防范制度,继续保持了办案安全零事故。

  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通过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方式,督促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广泛开展《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正面宣传、警示教育相结合,以先进典型引领正气、以反面案例告诫提醒,增强了廉政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实施《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实施细则》,认真排查评估风险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取得良好效果。扎实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加强和规范对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管理,及时退还违规扣押款物。对公务用车问题和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进行专项清理,开展执行禁酒令、警用车辆管理、办案安全防范等检务督察活动257次,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13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05次。省检察院邀请部分在赣全国、省人大代表视察了全省检察工作,邀请部分省政协委员专题视察了监所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办结66件,满意率为100%。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保障律师会见权的建议和提案,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出台了依法保障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了191名人民监督员。依法支持和保障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人民监督员对127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重视网络舆论监督,制定实施《涉检舆情引导和应急处置暂行办法》,增强了应对和处置涉检舆情的能力。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通过抓党建带队建、抓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促进了法律监督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利用丰富的革命传统教育资源,以学党史、唱红歌、读经典、瞻圣地,弘扬井冈山精神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表彰大会暨红歌演唱赛、召开人民检察制度创立80周年纪念大会、组织同步收听收看全国检察机关执法为民教育报告会、创办网络“党史专刊”等举措,强化对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人民检察史教育和群众观教育。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在检察内网开设榜样在身边专栏,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组完成了对省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巡视工作,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制定15条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了省检察院党组自身建设。以换届选举为契机,协助地方党委把好选人用人关,选拔了一批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素质较高的同志担任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换届后市县两级检察长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全日制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比例提高8%。落实协管干部任前考察、上级院派员参加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三项制度,加强对下级院领导班子的监督。省检察院完成了对12个市分院领导班子的第一轮巡视,第二轮巡视已经展开。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继续引进优秀人才,全省检察机关统一招录了专业人才325名,进一步改善了检察队伍的年龄和学历结构。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推行检校合作、巡回讲学、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培训模式,举办各类岗位培训班17期,培训2000多人次;开展诉辩对抗赛、示范庭等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了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青年干警上下交流,省检察院选派5名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从基层遴选了9名青年检察官,实现了检察人员的良性流动。注重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在检察内网开设“每周一文”专栏,广泛开展文艺论坛、书画摄影展和体育比赛等活动,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对队伍的引领作用。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评选并推广 “一院一品建设十大精品经验,评选确定了11四化建设示范院,为基层检察院建设进一步确立了样板。制定并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在农村乡镇、开发区设立派出检察室38个、检察工作站300多个,聘请检察联络员近千名,有效发挥了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等职能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省检察院新建了办案工作区,市县两级院 “两房建设基本完成。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检察网络数据中心及应用软件平台建设正在推进,办公办案软件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的结果,是各级政协和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也凝聚了全省检察人员的心血汗水。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差距,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充分,特别是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还不完善,在执法办案中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履行职责任务的要求有差距,专家型、专门型人才不多,偏远落后地区基层院引进人才与留住人才两难问题同时存在;极个别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仍有发生,损害了队伍形象和执法公信力。三是检务保障水平与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有差距,科技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应用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改革和发展认真加以解决。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十八大。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在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在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狠抓执法办案中求发展,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见成效,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稳中求进的经济工作总基调,及时跟进中央和省委应对经济发展复杂形势的决策部署,围绕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三农”工作等重点,找准切入点,及时调整和完善服务措施。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积极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严肃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服务和保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找准检察工作与文化建设的结合点,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促进文化事业、产业健康发展,积极服务和保障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第二,紧紧围绕首要政治任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落实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的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完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加大涉检信访工作力度,更加注重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努力从源头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立足职能、依法参与的原则,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围绕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创新参与途径和方式,推动解决社会管理突出问题,促进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第三,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这个中心,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工作,建立常态化的批捕起诉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提升批捕起诉工作质效。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侵害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案件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更加注重预防职务犯罪,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提升预防工作实效。落实和完善强化诉讼监督的工作机制,大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推进民事执行监督试点工作,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第四,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的核心要求,着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努力使全体检察人员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观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重点抓好基层检察人员全员轮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探索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发挥检察文化陶冶情操、振奋精神、促进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化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积极稳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强化执法保障,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狠抓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精神和要求,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全省检察工作水平,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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