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支持IPv6网络
工作报告 <返回首页
2009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7-18   作者: 字号: | |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0128在江西省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页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全省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在中共江西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积极主动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决策部署,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保增长的工作措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省人民检察院针对实施扩大内需政策下政府投资大规模增加的情况,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的意见》。坚持惩治与预防并举,严肃查办发生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案184件;在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城市道路改造与绿化等181个重大项目中实施职务犯罪预防,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和法律咨询,针对项目审批、立项、资金拨付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93件,为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63次。在鹰瑞高速公路、向莆铁路、九江长江大桥维修加固等工程建设中,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创建活动,为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服务企业改革发展。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所需,出台了为各类所有制企业服务的意见。积极参与江铜集团、新钢公司等大型国有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依法打击盗窃、诈骗企业财产和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等犯罪,加大对涉及企业的民事生效裁判和民事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通过办案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立案侦查利用国有企业改制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以及收受贿赂的国有企业人员216人,保障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查办涉及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时,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和拘留、逮捕等措施,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创优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治理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工作,依法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等犯罪嫌疑人863人,提起公诉761人;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01325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96218人,维护了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继续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土地、林业等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案件8590人;积极探索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法律监督,促进了生态环境建设。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积极参与国庆六十周年安保工作,营造了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293人,提起公诉22708人,同比分别下降2.1%3.3%。重点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2625人,提起公诉14039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7173人,提起公诉46280人。

  从宽处理轻微犯罪。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15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959人。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对家庭或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对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犯罪案件,采取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在依法从宽处理的同时,与家长、学校、社区共同做好帮教工作。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开通12309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系统,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定期巡访等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666件次。积极参与政法干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检察官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开展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11件积案实行检察长包案,加大督办和协调力度,已办结并息诉10件。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不抗诉案件,向当事人详细说明原因及法律依据。对法院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积极做好教育疏导和息诉服判工作,已息诉535件。

  三、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

  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9661190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4.8%;已提起公诉1009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943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52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55件,查办县处级干部53人、厅级干部5人,大要案占立案总数的65.6%

  突出查办损害民生民利的案件。致力于保障惠民利民措施的落实,立案侦查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抢险救灾、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02件。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资金管理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304件,为农民挽回损失1900余万元。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69人。

  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重点针对犯罪易发多发环节,向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的检察建议400多件。加强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700多场次,增强了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意识。

  四、着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全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宪法定位,认真履行各项诉讼监督职责,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81件,同比上升9.8%。决定追加逮捕608人,同比下降19.9%;追加起诉1001人,同比上升48.7%。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02件,同比上升21.4%。针对刑事诉讼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提出纠正意见252件次,同比上升23.5%。推动完善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252次,其中省检察院列席16次。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144件,同比上升18%,法院审结115件,其中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共9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6件,法院采纳61件。强化对困难群体的司法保护,办理涉及劳动争议、工伤保险、补贴救助等方面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9件。探索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法律监督,通过督促起诉方式,监督有关部门清缴土地出让金、企业排污费等2亿余元。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33人次,同比上升76.3%;加大了对超期羁押的监督力度,监督纠正57人次;对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425件次,同比下降6.8%。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和监狱清理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清理“牢头狱霸”42人,监督纠正违法留所服刑81人次,清除监狱安全隐患59处,对看守所和监狱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137件。

  五、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以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坚持教育、管理、监督并重,队伍素质得到提高,执法形象明显改善,涌现出一批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去年全省检察机关有35个集体受到省级以上表彰,5人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引领检察人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深入查找和整改影响执法办案效能的突出问题,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开展巡视工作,省人民检察院对九江、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巡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省检察人员廉洁从检、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增强。

  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省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对检察官职业准入、检察官遴选、检察人员交流挂职锻炼等提出了明确目标和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鼓励检察人员在职参加学历教育;以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开展业务培训2200人次;加大司法考试培训力度,全省检察人员司法考试通过率为62.1%。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举办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技能竞赛和信息化应用竞赛,实行检察官教检察官、检察业务专家巡回讲学等制度,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实战能力。

  突出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召开省、市、县三级检察长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制定下发指导意见和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和向先进基层检察院学习活动,落实上级检察院领导和部门挂点联系基层制度。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为基层检察院招录法律专业人才360人,争取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国债资金2200万元,加强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建设,提升了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整体水平。丰城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

  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全面推行检务督察制度,重点督察落实办案安全制度、警车警具和枪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24件,改变原决定12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49件,决定赔偿44件,支付赔偿金28万余元。开展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对近五年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逐案清理,向当事人返还扣押款330余万元。从去年9月起,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省、市两级检察院受理下级检察院报请审查逮捕职务犯罪案件8495人,其中决定逮捕86人,不予逮捕8人,建议撤案1人。

  六、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不断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全省各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238次。去年11月,省检察院专题报告了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为更好地履行诉讼监督职能提供了制度保障。省检察院制定了学习贯彻《决议》的方案,正在逐项落实。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去年10月,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应邀视察了赣州市的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转办的案件125件,全部反馈了办理结果。继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65件。深化检务公开,全省有97个检察院建立了互联网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重要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制约,完善和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促进自身公正执法。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情况,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支持破解难题,推动工作。二是必须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必须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根本任务。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四是必须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力度,完善便民利民的工作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五是必须坚持把检察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做到精力向基层集中,力量向基层凝聚,政策向基层倾斜,着力解决制约基层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夯实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根基。

  各位代表,一来年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级党委的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相比,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特别是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还有薄弱环节;少数地方仍然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法律专业人员比例总体上还比较低,精通检察业务的专家型人才还比较少。我们的工作中也有一些困难,有的基层检察院存在检察官断档现象,人少案多的矛盾比较突出;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程度整体上还不高。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从实际出发,以改革的精神和发展的办法力求解决好。

  2010年全省检察工作的主要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我省实现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全省发展大局为中心,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全面强化维护社会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职能,继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基层检察院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努力把全省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实现江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以服务大局为中心,着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调整、完善和落实为发展服务的措施,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坚定不移地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坚定不移地服务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坚定不移地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努力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

  第二,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全面强化检察职能。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探索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检调对接等矛盾排查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和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结合办案提出改进社会管理的检察建议,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积极参与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重点监督纠正有罪不究、裁判不公、侵犯人权等问题,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第三,以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为根本,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扎实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重点抓好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的轮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自觉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第四,以基层基础工作为重心,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按照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办法,落实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基层等制度,帮助解决人才短缺、检察官断档等实际困难,着力提高基层检察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法律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的形式和措施,切实发挥基层检察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一线平台作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忠实履职,扎实工作,为人民执法,让人民满意,为促进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版权所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222号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