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支持IPv6网络
预防广角 <返回首页
宜黄县:多举措强化重点项目专项预防工作
新闻来源:宜黄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 2017-12-19   作者: 职务犯罪预防科 字号: | |

  近年来,宜黄县检察院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主动加强与县纪委、法院、重点办等部门的联系协调,通过采取警示教育、法律服务、指导规范、审查监督、风险预警、纠错整改等七项措施,进行超前预警、超前防范、超前治理,消除腐败动机,推动重点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是注重实效,加强警示教育。该检察院在专项预防工作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和业务优势,通过专家辅导、法律培训、举办廉政教育讲座、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对联系单位的班子成员、联系项目关键岗位的干部职工从政策法规、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促使联系单位干部职工慎独、慎权和慎欲,真正做到自重、自醒、自警和自励。

二是注重服务,加强法律指导。积极帮助联系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及时了解项目的工程建设情况,帮助联系单位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并对联系单位在重大活动、合同拟定等方面提供及时、实用、有效的咨询服务和法律建议,促使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三是注重跟踪,加强审查监督。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强化对联系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预决算、设备原料采购、款项支付、项目验收等重点环节及工程质量、管理行为的跟踪监督,做到廉政监督与质量监督同步、廉政合同与工程合同同步、廉政建设与工程建设同步。

四是服务经济建设,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充分利用检察机关已建立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与县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会签了《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方案》,坚决杜绝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切实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有效预防和打击商业贿赂,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版权所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222号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