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有效提升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和宣传效果。
一是撰写材料突出针对性。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职务犯罪发案的原因和特点,从职业需求、岗位职责等方面分类施策,明确不同的主题,有针对性地确定警示教育内容,提升教育效果。如,在政法部门开展警示教育突出“廉洁执法、维护公正”主题;在乡镇农村开展警示教育突出“清廉为民、拒绝蝇贪”主题;在国企开展警示教育则突出“守法诚信、健康发展”主题。
二是精选案例突出震慑性。紧密结合办案实际,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案件社会影响力等因素,在预防宣讲中选取重大典型个案和行业系统性窝串案、类案开展案件剖析,特别是在对发案单位进行预防警示教育时,注重与反贪、公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广泛收集侦查终结报告、判决书、嫌疑人悔罪书以及发案单位的主要职能、管理规定、行业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资料,在揭示案件特点、规律、原因的同时,利用身边人、身边事,以案释法,使预防警示教育内容触及听课人员的心灵,更好地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是授课形式突出多样性。加强对多媒体手段的综合运用,通过采用动画、视频等方式,穿插播放全国优秀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微电影、廉政公益海报等,增强警示教育课堂的教育性、趣味性、知识性和形象性。在预防宣讲结束后,注重与被预防单位的领导、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共同探讨从制度、监管、教育等方面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举措,进一步增强预防警示教育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