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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专项公益基金唤起企业社会责任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4-26   作者: 字号: | |

“不愁种子,也不愁卖,真是太好了。我们要把大米品牌做好做响,为村集体开出一条可持续经营的效益之路。”近日,在某公司与江西省萍乡市武功山风景名胜区万龙山乡政府的乡村振兴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上,全国人大代表,万龙山乡茅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谭新萍对萍乡市检察院检察官说。

某公司是大型省级国有粮油企业。万龙山乡是江西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有独特优越的土壤自然资源和农业生产的坚实基础。根据协议,某公司通过“粮安民安”专项公益基金,向万龙山乡政府捐赠可供3000亩种植面积的种子,在万龙山乡茅店村试点种植,为村民种植提供技术指导,并收购成熟粮食。据悉,“粮安民安”专项公益基金的设立,源于萍乡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萍乡市莲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某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时发现,该单位和某粮食分公司对违规流转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国家储备稻谷负有责任。

萍乡市检察院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办案中,粮食总公司表示愿承担替代性履行责任。为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也为了依法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萍乡市检察院与该公司多次磋商,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强化公司管理,完善粮食管理制度,并创造性提出通过建立专项公益基金来履行替代性修复责任的意见。

对此,该公司积极采纳,投入资金400万元,成立“粮安民安”专项公益基金,用于耕地污染防治、粮食安全研究、食源性疾病群体救治等公益活动。

今年3月,江西省检察院制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萍乡市检察院积极响应,结合本地种植情况,为该公司与万龙山乡牵线搭桥,促成双方签订了乡村振兴合作协议。

“这次合作,既能让专项公益基金充分发挥作用,助力企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同时,企业也借助万龙山乡茅店村特殊的自然资源优势,提高优质粮食产品的生产质效,扩大品牌效应。”萍乡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吴雄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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