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提出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
法治日报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刘荣松) 2月27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总结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江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出席并讲话。
丁顺生强调,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要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狠抓内部制约监督,通过常态化开展追责惩戒,倒逼责任落实,促进检察人员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要加强检察业务管理,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和办案流程监控,推进重点案件提级评查全覆盖。要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应记尽记、应报尽报,养成“有问必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常态化开展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核查、违纪违法案件倒查工作,依纪依规从严处理,形成有力震慑。要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聚焦维护执法司法公信,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惩治腐败中的作用,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