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支持IPv6网络
新闻报道 <返回首页
【人民网】赣县区检察院:回访附条件不诉未成年人
新闻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 2018-08-31   作者: 叶飞 字号: | |

  2018年8月31日,人民网“江西频道”刊发了《赣县区检察院:回访附条件不诉未成年人》一文,全文具体如下:

 

赣县区检察院:回访附条件不诉未成年人

 

  检察官回访帮教。图/姚卫东  

  “我在这里工作生活都很开心,只要认真干,每个月可以拿到五千多元工资,以后我一定要报效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一工厂内,小徐向前来回访的检察官叔叔说道。

  近日,赣州赣县区检察院干警对因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人小徐进行回访帮教,了解他目前的心理状况和生活状况,并与帮教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共同对小徐进行监管、帮教。

  小徐曾经也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以全校第二名的好成绩考入了县城高中。然而,由于远离父母,小徐渐渐迷恋上了手机游戏,有时在课堂上也玩游戏,听课质量和学习成绩直线下降,以致于后来产生了厌学、逃学,并被学校劝退。从学校出来后,小徐还是不能离开手机,因为要交流量费,小徐盗窃了价值一千余元的摩托车被抓获。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后,决定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帮助其找到工作。几个月的工作生活下来,让小徐这个因一念之差走上错误道路的孩子最终迷途知返。

  为进一步强化教育感化挽救的效果,突显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重要意义,赣县区检察院与家长及社会共同做好帮教工作,通过与未成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签订帮教考察协议和承诺书,帮助他们学习、就业,改过自新,重新出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供稿:江西省检察院

版权所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222号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