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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东区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未成年人工作的做法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7-03   作者: 字号: | |

守护着每一个“李小萍”

                                                                                                                                       

 2016年11月13日,被告人李晓(化名)发现妻子出轨后,与妻子理论,争执中将妻子杀害,再自杀,致妻子死亡,自己重伤二级,被判无期徒刑。案发后年仅14岁的女儿李小萍(化名)失去双亲,生活无着,学业难继,后其虽跟着伯父一家,但伯父一家并不宽裕,加上李小萍的父母之前对唯一的女儿颇为疼爱,家庭虽不富裕,但从小视为掌上明珠,只会读书不会干活的李小萍在伯母眼中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打算中断她的学业,将她早早嫁人。萍乡市湘东区院了解到李小萍的困境后快速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仅用15个工作日就将1.8万元救助金发放到李小萍手中。案件到此本可以圆满结束,但湘东区院并不局限于就案办案,还跟踪回访,积极开展多元立体救助,使李小萍今后的生活、学习得以保障,回归正常生活,实现了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部门联动密切协作。该院严格落实萍乡市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湘东区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部门联动协作机制》,规范公诉环节主动告知当事人救助权利是必选程序,及时向控申部门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是办案必选动作。公诉承办人在办理李晓杀妻案中发现未成年人李小萍因该案失去双亲照料、生活无着、学业难继,立即将线索移送控申科。控申科认真审查、核实案件,了解未成年人李小萍的情况,准确把握救助条件,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汇报,只用15个工作日就完成了救助工作的系列程序,2018年2月11日副检察长金日萍带领控申科干警和未检组办案人员向李小萍发放1.8万元救助金。

二、多元立体救助。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后,除为救助申请救助金外,还同时采取多元立体救助方式。一是经济救助、心理扶助、生活帮扶相统一。联系爱心人士每年捐助5000元作为李小萍的学习基金直至其毕业;二是检察机关救助、社会救助、学校救助相结合,成立检察官帮扶小分队,扎实做好李小萍的帮扶工作。近一年来,该院控申科、未检办干警先后四次到学校了解李小萍的学习情况,与班主任老师沟通,帮助解决李小萍学习中面临的问题。遇上节假日,帮扶小分队还到李小萍寄居的家庭开展慰问,送去衣物和学习用品,帮助她消除心理恐惧,重树生活信心;未检办检察官还将自己女儿介绍给李小萍作朋友,双方保持经常性联系。使救助人快速走出心里阴影,回归正常生活。

三、心理扶助驱心灵阴霾。考虑李小萍系未成年人,其父母案件对她心理的冲击,控申干警联系未检干警、学校老师对李小萍进行心理疏导,通过心理扶助,驱除其心灵阴霾。

四、跟踪回访助迎阳光。通过对司法救助后的持续跟踪回访,到李小萍就读的中学了解李小萍的学习情况,建议学校对其减免学杂费用,检察干警及李小萍的老师耐心开导李小萍,解答她心中的疑虑,抚慰她心中的不安,鼓励她努力学习,快乐生活。不定期与其就读学校联系,了解李小萍的学习、生活近况。在“六一”儿童节前夕的一次回访中,班主任老师对检察官说:“这孩子现在比案发母亡父亲受审那段时间开朗多了,学习成绩也稳步上升,相信能够顺利考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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