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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院公开审查一起不诉决定案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7-03   作者: 字号: | |

    

万载县院就辛某某不服不起诉决定刑事申诉案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

2012年初,韩某驾驶小车与对向驾车的辛某相撞,造成辛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认定,韩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在审查起诉工作中,依据韩某在案发后能自首,积极赔偿死者家属并取得其谅解,且系初犯、偶犯,万载县院对韩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但未告知死者家属辛某某。不起诉决定做出后,韩某承诺会及时赔付的余款15万元至今还未赔付到位。死者家属辛某某兄妹多次与韩某协商未果,于2018年3月向该院申诉要求督促韩某赔钱并撤销原不起诉决定,重新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审查,该院对辛某某刑事申诉案进行立案调查。查明原案承办人当年未把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申诉人,韩某因各种原因经济困难至今尚差106000元未赔付申诉人,导致申诉人利益受损。遂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举行公开审查听证会。听证会上,申诉人提出了申诉理由和请求,被申诉人说明了不能及时赔清钱的原因。原案承办人阐述了原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出示相关证据。复查案件承办人出示了补充调查取得的相关证据。经承办人耐心细致的做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工作,最后双方达成一致,被申诉人现场向申诉方支付106000元,申诉人不再因此事进行申诉,也不再因此事向对方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最后听证员根据听证的事实、证据,一致认为该案申诉双方达成和解,建议维持原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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